死刑犯执行死刑后,拉到火化场火化期间,还有执法人员跟随监督吗?
司法实践中,为了火化方便,执行死刑一般都是在就近的殡仪馆进行。2006年之后执行死刑,注射方式逐渐增多,现在一般都是注射执行了,枪决执行属于例外,执行方式更加人性化。
执行死刑后的犯人怎么处理
在执行死刑的时候,法院刑庭会通知火葬场派车到刑场外等候的。在执行死刑后,由法医验尸,确认死亡的,法院、检察院、公安各自拍照取证。取证完毕后由火葬场的人将尸体拉走火化。
1、死刑执行完毕后,经人民法院法医和人民检察院现场监督的检察官确认死刑犯死亡后,才可以处置死刑犯的尸体。死刑犯被执行后的尸体或者骨灰,可以由他的家属认领。法律严格禁止为被执行的罪犯举行丧葬活动以及进行其他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
2、随著我国医学事业的发展,一些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单位为进行科学或做器官移植手术,提出了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要求。执行死刑后的罪犯尸体以下几种可供利用: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的,经家属同意利用。
3、捐赠国家作标本,这个必须得到死刑犯的同意。如果死刑犯没有遗愿,法院是不会这样做的。一般都是火化了事。
到火葬场火化期间,法院肯定是有人跟著一起去的。
因为死刑执行是一件非常严格的事情,因此每一个流程都必须有存档记载。所以在到达刑场执行之前会拍照存档,当执行完毕去法医宣布死亡以后还会拍照存档。法律不是儿戏,在每一个步骤都会有记录,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严谨性,也显示出了对这件事情的重视。
所以,当执行完毕以后,死刑犯的遗体就会被一个黑色的袋子给装起来,然后直接拖上旁边准备已久的火葬场的车子里面。遗体会直接拉到火葬场,法院的工作人员也会派人去交接。这样可以避免把人给弄混了,也需要将骨灰盒的编号等等记录下来,将死刑犯的遗物伴随骨灰盒一起交接出去。
火化期间仍需要相关司法人员跟随监督原因
一、死刑执行是执行生效判决的执法活动,程序复杂,责任重大,不容出现任何纰漏,必须确保万无一失,所以全程需要严密监督。
二、防止出现一些违法犯罪行为。2014年左右我国已经严格禁止利用死刑犯的人体器官,无论死刑犯本人是否同意,死刑犯的器官不允许进行相关移植或者医学利用。所以对死刑犯执行死刑之后,需要司法人员监督跟随,防止殡仪馆工作人员与相关医疗机构、器官移植中介机构或者器官受体人员勾连,私自处理尸体。
在实践中,也确实出现过有关人员意图违法利用死刑犯尸体,并企图摘取死刑犯器官的事件,不过及时被司法工作人员发现并报警,所以必须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不测事件,切实保障死刑执行任务顺利完成。
三、防止与其他尸体混淆,确保死刑犯的尸体与骨灰保持一致性。有时殡仪馆一上午可能焚烧多具尸体(包括正常死亡的人),可能存在张冠李戴的情况,为防止出现这种情况,需要司法人员全程跟随监督,确保骨灰与尸体一一对应,这是对死者家属的负责,更是对法律的负责。
总之,死刑执行是一项神圣的执法活动,必须严肃对待,依法审慎处理,保障执法的顺利完成,确保执行任务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