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抓好 留守儿童"希望家园"建设

一、准确定位、全面谋划,打造湖北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品牌

(一)重要意义。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未来。当前,我省有农村留守儿童约122万,存在缺乏安全管护、缺少亲情关爱、疏于教育管理等问题,需要全社会持续长久的关注和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不仅关系着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农村家庭的和谐稳定,关系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关系着“五个湖北”整体建设和发展,是着眼于未来的“希望工程”。为深入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现将“阳光家园”更名为“希望家园”,借助“希望工程”的品牌价值,增进公益影响力、凝聚社会正能量, 将“希望家园”打造成为湖北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品牌,更好地帮助孩子们健康成长。

(二)总体目标。按照“全省统筹、属地建管、统一规范、协同创新”的原则,持续推进“希望家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不断加强基层服务型党团组织建设。按照“思想道德教育基地、文体活动基地、能力培养基地、校外体验基地”的定位,通过3年努力,将“希望家园”打造成为农村留守儿童喜欢、家长放心、群众满意的校外关爱服务平台,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快乐学习、健康成长,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实施计划。2014年,全面规范现有2176个“希望

家园”,在全省评选100个优秀“希望家园”,推进“希望家园”提档升级;2015年,实现全省每个乡镇符合条件的村都有农村留守儿童“希望家园”的目标,全面提升“希望家园”品牌影响力和有效覆盖面。

二、整合力量、统筹资源,***同推进“希望家园”建设

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部门通力合作、协调统筹,***同推进“希望家园”建设。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各地基层党

组织参与“希望家园”建设,将其纳入建设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具体内容。

(二)团省委(省少工委):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各

级团组织承担“希望家园”资源整合、人员组织、志愿者培训、活动设计、宣传推广、总结表彰等工作。

(三)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动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派专业人员对“希望家园”活动进行指导。

(四)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协调各地“农家书屋”参

与“希望家园”建设活动,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少儿图书。

(五)市州团委:负责招募、分配本地高校志愿者,协调

本市相关政策和资源支持“希望家园”建设,加强对县市区“希望家园”建设的检查督导。

(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县(乡)青少年活动中

心(站)专业人员对“希望家园”活动进行指导。

(七)县级团委:负责统筹落实“希望家园”活动场地,

争取本地“希望家园”支持政策和相关配套经费,负责本地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专业技术志愿者的招募、遴选、培训,

组织安全培训和试讲,做好宣传报道、成果展示等工作。

(八)乡镇团委:具体协调村“希望家园”建设工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动员所辖各村返乡大学生、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参与暑期“希望家园”活动,制定培训计划和活动方案,组织开展暑期活动。

(九)各村“两委”及团组织:负责本村的宣传发动工作,依托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及“农家书屋”提供场地、电教设施和书籍。原则上由村“两委”1名成员或大学生村官担任“希望家园”负责人。

三、2014年工作目标、任务和安排

(一)工作目标

在2013年建设基础上,对全省2176个“希望家园”进行规范升级,普遍达到有活动阵地、有志愿者队伍、有专项资金、有亲情专线、有活动方案、有管理制度的“六有”标准。

在全省评选100个优秀“希望家园”。

(二)工作任务

1.摸清底数,建立档案。各乡镇团委通过深入村民家中,

采取走访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摸清实情,系统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留守儿童个人档案。

2.建设阵地,组建团队。各县级团委对2013年确定的“希望家园”活动场地进行规范,建于指定地点(农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的“希望家园”原则上保持不变,建在指定地点之外的“希望家园”需按照要求进行重新选址新建,原址可不撤销。各市、县、乡镇团委为每个“希望家园”配备3名以本地高校志愿者、当地大学生村官、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为主体的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

3.宣传招生,开展活动。村“两委”及团组织要组织人员入户发放宣传单,鼓励动员留守儿童参加活动并接受报名,力争每个“希望家园”参学人数50人左右。各地要结合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实需求,采取集中活动、个别辅导、户外活动等方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课业辅导、兴趣培养、素质拓展、心理咨询、安全自护、学习爱眼护眼知识等活动。工作中注意与各地已经开展的村(社区)“4点半”学校等活动有机衔接。

4.完善机制,加强管理。每个“希望家园”一般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项目安全保障员,具体负责开班期间农村留守儿童和志愿者的安全保障工作。开班前县级团委要举办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逐级签订《“希望家园”安全保障责任书》。省级将承担志愿者培训、辅导材料编印、督导检查、总结表彰等工作经费。市、县级团委要从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经费中按照每个项目8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团省委、省青少年发展基金

会将优先资助参加“希望家园”志愿服务的贫困学生。

(三)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5月30日—7月14日)

(1)申报定点(5月30日—6月20日)。原则上按2013年建成的“希望家园”进行设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之外的“希望家园”需调整地点并重新申报(附件1),由县级团委对申报点进行考评定点。各乡镇团委指导“希望家园”负责人根据活动建议(附件2),拟定初步活动计划,经县级团委、市州团委逐级汇总后,与《2014年“希望家园” 计划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并报送团省委。活动计划表只需报送电子档,统计表需同时报送电子档和纸质档。

(2)志愿者招募(5月30日—6月20日)。省、市、县、乡镇团委***同组织落实“希望家园”志愿者招募、分配工作。省级负责武汉地区高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本禹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的招募;市级负责本地高校学生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的招募;县级负责本地中小学教师、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志愿者的招募。乡级负责本地返乡大学生、当年考上大学的高中毕业生、中小学教师志愿者的招募。

志愿者分配以县级负责为主,市级协调,省级统筹。

(3)志愿者培训(6月21日—7月12日)。省级团委负责集中培训武汉地区高校志愿者,并负责向全省103个县市区派出志愿者培训人员队伍。各县级团委负责组织志愿者接受培训,安排好培训场地。

(4)招生建设(6月20日—7月14日)。各乡镇团委及时调查走访留守儿童家庭,鼓励动员留守儿童参加活动并接受报名,建立健全学员信息档案。规范“希望家园”场地建设、设施布置和人员安排,每个“希望家园”需悬挂标识,签订《安全保障责任书》,并配备1名项目安全保障员。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5日-8月15日)

(1)组织活动。7月15日,全省各地“希望家园”统一举行开班仪式。结合农村留守儿童的现实需求,按照既定活动计划,设计开展安全自护、心理辅导、素质拓展、爱眼护眼、励志教育、课业辅导、孝敬教育等活动。

(2)督导检查。“希望家园”开班过程中需认真填报《2014年“希望家园”活动纪实表》(附件4),采集好活动图片(每半天活动采集1次图片),每周逐级上报县级团委和市州团委进行汇总。市州团委对照各“希望家园”制定的活动计划,对各“希望家园”开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团省委将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定期检查各地“希望

家园”活动开展情况。

3.总结表彰阶段(8月16日—10月30日)

“希望家园”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团委将本地“希望家

园”建设开班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工作总结一并报送县级团委。县级团委汇总后报市州团委综合,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团省委(少年部)。团省委根据各地“希望家园”开班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并对开办效果明显的“希望家园”、服务成绩突出的志愿者、工作组织有力的团组织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团委、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本级有关单位分工合作,落实任务,把“希望家园”作为拓展村级活动阵地功能、夯实党团组织基础基层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有效载体抓实抓好。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地要围绕总体工作目标,建立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深入推进“希望家园”建设提档升级。各市州团委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团省委将把“希望家园”建设情况纳入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少先队评优、“希望工程”助学工作等专项考核和对各市州的年度工作考核。

(三)注重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和团属舆论阵地,开辟专栏,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及时总结经验,选树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