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之间为什么没有引渡条约
中美没引渡条约的原因:
1、中方也向美方提出过要签署中美引渡条约,但是美方对此提议表示,“还没有准备好”。
2、长期以来,西方以中国司法制度缺乏透明度和正当程序为由,不愿向中方移交嫌疑人。中国公安部经侦局负责人刘东表示,美国当局对中国法律制度存有偏见,“错误地以为我们会对嫌疑人不公平起诉。”
3、中美未来有没有可能签署一份引渡条约,美国国务院给出的前提是,从美国引渡到别国的人须受到公正审判,不受到酷刑或其他方式虐待,另外除非别国承诺引渡本国国民,否则美方不考虑就引渡条约进行谈判。
4、对于美方的顾虑,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袁鹏表示,有时美国出于政治原因把贪官当成政治犯,双方有不同的标准,这属于政治、司法和认知差别。赖昌星被遣返回国的判例表明,只要诚心合作,中间还是有很多妥协空间,出于人权原因不遣返贪官的担忧应当会越来越低。引渡条约是国家间引渡罪犯的依据。因为国际法上没有赋予国家以引渡的义务,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是否将罪犯引渡回申请国完全是被申请国自己的事情,对于赖昌星案件来说,如果中国和加拿大没有引渡条约,那么加拿大想引渡就引渡,不想引渡就不引渡,我国没有丝毫办法。
但是如果有了引渡条约就不一样了,引渡条约一般会约定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关于互相引渡罪犯的相关条件和其他事项.如果在条约中承诺对某个国家的罪犯进行引渡,那么引渡就成为了国际义务,必须履行,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便拒绝引渡。
引渡是个国际法问题,涉及国家主权。
一般来说,两国之间有引渡协议才可以引渡,没有引渡协议就只能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的话,就会有很多国内法、经济、政治、地缘利益等因素的考虑,非常麻烦。
引渡有多种例外情形。
一是本国公民不引渡(属人主义原则导致)。
二是政治犯不引渡(但实际上,各国对政治犯的定义各不相同)。
三是只有“双重犯罪”的情形才引渡(行为人的行为在双方国家都属于犯罪行为才可引渡)。
常见的国外不引渡中国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是这三种。其它的不常见情形还有很多,例如:将行为人引渡回中国可能导致行为人被虐待。
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和国引渡法》
第七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准予引渡:
(一)引渡请求所指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均构成犯罪;
(二)为了提起刑事诉讼而请求引渡的,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法律和请求国法律,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均可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其他更重的刑罚;为了执行刑罚而请求引渡的,在提出引渡请求时,被请求引渡人尚未服完的刑期至少为六个月。
对于引渡请求中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多种犯罪,只要其中有一种犯罪符合前款第二项的规定,就可以对上述各种犯罪准予引渡。
第八条 外国向中华人民***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
(一)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
(二)在收到引渡请求时,中华人民***和国的司法机关对于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已经作出生效判决,或者已经终止刑事诉讼程序的;
(三)因政治犯罪而请求引渡的,或者中华人民***和国已经给予被请求引渡人受庇护权利的;
(四)被请求引渡人可能因其种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在司法程序中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的;
(五)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引渡请求所指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的;
(六)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或者请求国法律,在收到引渡请求时,由于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或者被请求引渡人已被赦免等原因,不应当追究被请求引渡人的刑事责任的;
(七)被请求引渡人在请求国曾经遭受或者可能遭受酷刑或者其他残忍、不人道或者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者处罚的;
(八)请求国根据缺席判决提出引渡请求的。但请求国承诺在引渡后对被请求引渡人给予在其出庭的情况下进行重新审判机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