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读后感一篇。

读《爱找东西的男孩》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爱找东西的男孩》的书。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金敬礼。

金敬礼,是一个特别爱找东西的男孩。有一天,他捡到了一个精美的钥匙圈,他就成了班里样样东西都能找的男孩。爱心拍卖会上,金敬礼把自己以前捡到的东西都拍卖了出去,最后一个登场的是小别墅。

一天,老师来到了他们四(七)班,让金敬礼当上了“失物招领员”。从此,金敬礼就整天在校园里找一些同学们丢失的东西:笔帽、手套、铅笔、饭碗……同学们都不以为然,还有的说金敬礼是一个收破烂的,而金敬礼还是勤奋的找着。因为一个丢东西,一个捡东西,金敬礼和糊涂的丢丢成为了好朋友。当金敬礼捡到一个巧夺天工的小别墅花园“矢车菊二十七号”时,同学们都以为他是一个什么也能捡到的人,让许多人找到了自己的物品。在爱心拍卖会上,金敬礼把自己找到但没人要的东西全拿出来拍卖,而丢丢却不让卖掉“矢车菊二十七号”,在同学们不解时,丢丢的爸爸——一位盲人来到了这里,告诉了大家。原来这个“矢车菊二十七号”是丢丢的,为了给丢丢买它,使爸爸变成了盲人。丢丢不想看见它却又十分喜欢它。金敬礼决定不卖它了,把它收藏起来,和丢丢有一次进入了别墅的世界里。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自己的东西,这让我想起了我曾经丢过的心爱之物:MP3。还记得那天,心急如焚的我冒着雨仔细的找呀找,把我带着MP3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可都是没有找到。这次到教训给了我要好好珍惜物品,不要丢三落四的,要记得用完东西要放回原处……

我觉得以后要好好珍惜物品,改掉丢三落四的坏习惯,让我们大家一起来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