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为公怎么解释

天下为公怎么解释如下:

天下为公原意是天下是公众的,天子之位,传贤而不传子,后成为一种美好社会的政治理想;主谓式结构;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定语。

拓展知识:

天下为公(拼音:tiān xià wéi gōng)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杨朱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位思想家,在政治上,他反对强权独占的霸道,主张“天下为公”,要“公天下之身,公天下之物”。他认为,人们互不相侵,天下无窃位夺权之人,无化公为私之辈,这样,社会便能太平。

明末清初,有三位思想家提出了“天下为公”的主张。一位是王夫之,他提出“天下非一家之私”,事实上这句话是《吕氏春秋》中“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人之天下也”的简化。

一位是黄宗羲,他主张“天下为公,君为客”;一位是顾炎武,他指出“国家”是属于一家一姓的王朝,而“天下”则应为匹夫所***有,后来梁启超把这一思想概括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康有为,近代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书法家,先后七次上书光绪皇帝,请求变法图强,1898年,与梁启超等人发动“戊戌变法”。

他在《大同书》中说:这是一种对理想社会的全新展望。然而戊戌变法的失败使康有为流亡海外,他的思想渐渐变得保守。而真正将“天下为公”这一思想阐释清楚并且使之产生广泛影响的,是孙中山先生。

民国创立以来,“天下”被袁世凯篡夺,后来的北洋军阀,也都把“天下”视为私有,彼此之间争权夺利,混战不息。因此,孙中山大力提倡“天下为公”,他自己首先身体力行,以国民公仆为已任。孙中山先生一生曾多次题书“天下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