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0【读书笔记】《电车难题》(2)
读书笔记《电车难题》(2)
作者美托马斯·卡斯卡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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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1312
主要内容不可违背基本的道义!
上回说道,控方(也就是判定达芙妮·琼斯女士有罪),引用康德的理性主义理论,进行了精彩的辩驳。而且还引申出“该不该推胖子下桥”的脑筋思考论题。
然后,辩方开始答辩了(我说过,辩方绝对不是吃素的),他们动用了真正的大神,这尊大神并不发言,由他的代言人发言。只是大神一出场,所有的各路神仙顿时雅雀无声。
他的名字,叫做天主教
辩方引用了 圣·托马斯·阿奎那的“双效原则”。
这里先要做一个背景介绍。托马斯·阿奎纳(1225-1274),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哲学家和神学家……他基督教神学和神权政治理论的最高权威,他本人被基督教会奉为圣人,有"神学界之王"之称(中间的省略部分,请大家自行百度)。简单滴说,这位就是教会的代言人。
接着介绍“双效原则”:
圣·托马斯·阿奎那认为,“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为达成善的目的而同时造成恶的结果是可以被允许的。这些特定的条件包含四个原则:
1、该行为本身在道德上必须是善的,或至少是在中性的。
2、行为人不能主观希望恶果的发生,但可以允许其发生。
3、善的结果必须是行为直接造成的,而不是通过恶果间接造成的。
4、善果之善必须足以弥补恶果之恶。
书中,天主教会也曾加入讨论,发表文章,具体地运用“双效原则”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天主教会“双效原则”的观点:
1、 该行为本身在道德上是否出于善意?
达芙妮·琼斯女士:是
取人器官的外科医生:未知
2、 行为人能否主观导致恶果发生?
达芙妮·琼斯女士:不能
取人器官的外科医生:可以
3、 善的结果必须是行为直接造成的,而不是通过恶果间接造成的。
达芙妮·琼斯女士 :是
取人器官的外科医生:自行制造了一个恶果(把人主要器官取走,他还会有命么?)
4 、善果之善必须足以弥补恶果之恶
达芙妮·琼斯女士 : 是,以一换五。
取人器官的外科医生:否,又加了恶果。
天主教会裁定:达芙妮·琼斯女士无罪,取人器官的外科医生有罪。同理,推胖子下车的人也有罪。
这还没有完,又一波神助攻,加入了辩方队友。
为人处世最基本的道义:不能直接去取人性命!不能杀人!
社会因为大家遵守这个基本的道义,而相安无事。
达芙妮·琼斯女士的事件,虽然结果令人遗憾,但是也没有破坏这个基本的道义——直接杀人。
可是外科医生,退胖子下桥的行为,却是直接杀人了。这个破坏了社会的基本道义,会引发社会的极大恐慌——试想,周围的陌生人,突然冲过来,用一种“他认为的正义,他认为的正确”,把自己当众干掉,这得多让人恐惧啊!(恐怖分子不就是这么干的么?)
看到这一段,我的头皮一阵发麻!!!
人类正是由于相互关爱,相互抱团,才会走到现在。
那些在人类历史上极端自私,极端只顾自己利益的人,最终都没有好结果(属于自然淘汰了)。
而大多数人都秉承者“团结、和平、友爱、关照”的特点,才会维持着人类延续到现在。
且不论达芙妮·琼斯女士的事件是否正确,但是:取器官医生和推胖子下桥,绝对是违背人类发展规律的。
书写到这里,作者写道:
接下来,到底陪审团最后怎么决断的呢?(答案请看下一页)
翻开下一页……
书中写道:“你还真以为这一页会有答案么”
哇塞,原来作者才是最终的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