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案,我们都在刻意回避***识只是想袒露内心潜藏的不甘与恐惧

我们都自以为正义,想要说服别人,其实我们更应该说服与自问的是我们自身:如果我们是当事事件中的某人,比如我们是欧中金邻居或亲戚、我们是欧金中本人或其亲戚、我们是村干部,我们是相关官员……事前我们会做出什么样的行为?

我们会主动退让利益么?

我们知道如何沟通么?

我们知道帮助弱者么?

我们知道控制情绪么?

甚至我们真有拿起dao的勇气么?

我不觉得事情落在我们头上,我们所作所为会圣明、不违心……特别是在这人情世故、焦虑内卷,物欲横流的当下 社会 ,自保与冷眼、甚至残忍与自私都如病毒般被我们携带在身心之中(欧金中及其受害者这一代是教育严重缺失的一代,也是经历过那场浩劫人性残忍的一代,如今这是时代的反噬,我们还在继承着这悲苦的遗产与恶果)。

回到事件本身,我注意到两个关键词“道德”与“同情”。先说道德,“其实每个人遵循的、信奉的、实现的道德原则其实并不完全一样,比如有人比较强调理性的法律,有人比较强调感情的直觉,有人比较强调天然道德,有些人比较强调 社会 契约,这都是各种各样道德基础上的差异。”(乔纳森·海特《正义之心》)。因此我们真没必要站在自己的道德眼界说服别人,我们都已有***识就是事件本身的悲剧性,相互理解与反躬自省才是有意义的方式。

如果你问我“同情”嫌疑人么?我不知如何回答这种预设立场的语境。如果非要“同情”,那同情下我们自己吧。我们都在刻意回避***识,只是想袒露内心潜藏的不甘与未知的恐惧。

我们是直觉与理性交织的生物,都不是真圣人或残忍之徒,那就做个俗人,贪财好色,一身正气不香么?余下的交给法律也好,交给命运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