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认为明星后援会应依法登记,这种后援会属于什么类型的团体?
关于委员认为明星后援会应依法登记的建议在网上引发了不小的热议,在我看来这种登记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明星后援会类型的团体属于社会组织,而且现在明星后援会乱象还是比较多的,需要进行规范。
一、明星后援会类型的团体属于社会组织
在我看来,委员对明星后援会的定义非常准确,那就是后援会其实是属于一个社会组织。因为社会组织具有以下特征:特定的组织目标、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制度化的组织结构、普遍化的行动规范,此外,社会组织还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外界环境进行各种形式上的交换。而明星后援会在本质上具有社会组织的所有特征,例如组织目标非常明确(追星)、后援会内有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后援会内有相应的组织结构以及行动规范(应援规则等),至于明星后援会与外界环境在各种形式上的交换就更多了。可见,明星后援会符合社会组织的所有特点,确实是一个社会组织。
二、明星后援会类型的团体确实需要进行管理
虽然说明星后援会是一种自发性的组织,各明星后援会的体量有大有小,但由于缺少监管,使得明星后援会在追星过程中出现了各种乱象,例如在网上攻击或诋毁其它明星以及其它明星的粉丝、购买营销号造谣抹黑、无节制地带流量等,甚至有些人为了追星,让自己的家庭背负了巨大的经济压力或生活压力。换句话说,如今的明星后援会大多都没有一个正确的引导,都在自行进行着发展,但这种发展目前看起来并不健康,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来限制或指引。从这方面来看,明星后援会确实有进行管理的必要。
总的来说,明星后援会类型的团体本质上是一个社会组织,确实应该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