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武装力量的构成

我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

1、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

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是我国最主要的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最高军事机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由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等军兵种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总人数约200万人。

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3年4月5日,前身是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始建于1949年8月。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8月1日起,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徽正式启用。

3、民兵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是中华人民***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是实行全民皆兵的重要组织形式。

武装力量的发展历程如下:

武装力量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其产生与发展取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阶级和国家、战争实践和军事理论的发展。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居民自发的武装组织。奴隶社会,奴隶主阶级为维护其阶级利益,建立了由奴隶主和平民组成的武装力量。封建社会,武装力量的种类增多,以常备军为主,还有民兵性质的武装力量。

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参战国武装力量急剧扩充。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国家建立了国际政治、军事联盟,积极发展联盟武装力量,并使本国武装力量建设与联盟武装力量建设相协调。资本主义社会,逐步形成常备军与后备军相结合的武装力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武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