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灭门惨案回顾:李磊杀死家中6口人,被抓后求速判死刑!结果怎样?
2010年10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李磊杀害家中6口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李磊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李磊杀害父母,妻子,妹妹和两个孩子的行为可以说得上是极其残忍的,被判死刑毫不为过,但李磊本人却也想被判死刑,祈求这一切能早点结束。这是为什么呢?
李磊,出生于1980年,是一个农村家中的独子,从小父母关系就不好,常常发生争吵。在李磊2岁那年,父母外出打工,李磊就被留下了给爷爷奶奶抚养。
在七岁之前,李磊跟着爷爷奶奶过了一段很幸福的日子。
在李磊七岁那年,久未谋面的父母把李磊从爷爷奶奶身边接走了。李磊开始了和父母一块的生活,这时的父母已经又给李磊生下来一个妹妹。
由于李磊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老人对孩子过于娇纵,养成了李磊的很多坏毛病,再加上妹妹对他的排斥,总是引起父母对李磊的打骂。
李磊就是在父母的打骂和争吵中度过的,那时的李磊觉得,父母和妹妹才是一家人,自己就是一个外人。
这样的家庭环境把李磊养成了一个沉默寡言,内心封闭的人。
到李磊17岁那年,高中毕业了,他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和简单的行李逃离了这个家。
李磊去外地之后,凭着他灵活的头脑,很快就赚了一笔钱,并且结识了很多朋友和自己的妻子。
李磊妻子王美玲的性格和李磊完全相反,王美玲永远是热情开朗的,因此李磊一遇到王美玲就被她这种性格深深吸引了。很快,两人就在一起了,并有了一个儿子。
之后李磊就带着妻子王美玲回家了,家里人对李磊当初的不告而别很生气,但现在的李磊事业有成,可以帮衬家里,于是家人对李磊的那一点怨念也就消失了。
李磊回家后,家人们又都住到了一起,李磊和王美玲一***开了好几家门店,而且后来又生了一个儿子,一家人算是生活的其乐融融。
但不料,突然出现的600万块拆迁款,成为了一家人被灭门的导火索。
李磊作为一家之主,600万元拆迁款如何分配理应由他说了算,但拆迁款下来后,父母来跟他说要买新房子、妻子说用来做投资,儿子们也吵吵嚷着要买玩具,妹妹也来说要买首饰。
一家人各有各的想法,但从来没有人问过李磊怎么办,想要干什么?
李磊在这时又感到自己被家人排外了,甚至觉得妻子也和自己的家人“同流合污”了,他觉得自己在这个家里都要窒息了。
在某一天,李磊喝酒回到家后,看到家中没有一个人等他回来,长期的抑郁不平之气终于爆发了。
李磊拿起来一把菜刀,砍死了妻子、妹妹和父母。事后,想到妻子死了,没有人照顾孩子,便把自己的两个孩子也砍死了。
2009年11月28日,李磊在三亚被抓获。
2011年,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李磊被押往刑场执行死刑。
李磊一家灭门惨案的造成也与自己的原生家庭有关,原生家庭造成了他内敛,沉默寡言的性格,而也就是他这种性格最终酿成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