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薇儿的照片
★全名:Avril R. (RAMONA,未经Avril本人证实;传闻是ROSE) Lavigne
☆封号:艾拉妮丝莫莉塞特第二
★出生地点:Staten Island, New York 纽约
☆家乡:Napanee, Ontario, Canada 加拿大
★家庭:爸爸John 、妈妈 Judy 、哥哥 Matthew 、妹妹 Michelle
☆出生日期:September 27, 1984; 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七日(星期四)
★星座:天秤座
☆身高:5' 2" (157 cm)
★发色:褐色
☆眼睛:蓝色
★脚的size:7
☆兴趣:滑版, 唱歌, 写歌, 打冰球
★擅长:吉他
☆开始学结他:12岁 - 她爸爸的6弦管结他
★首次作个人演出:14岁
☆喜欢的band:Goo Goo Dolls, Incubus, Matchbox 20.
★喜欢的actor:Tobey Maguire
☆喜欢的女演员:Sandra Bullock
★喜欢的衣服品牌:Dickies, Osiris (shoes)
☆喜爱食物:Pizza
★喜爱的颜色:黑色和红色
☆宠物:一只狗, a miniature schnauzer named Sam
★如果不做歌手会做什麼:A Police Officer
☆衣著:喜欢挂上领带[因此成为了她的标志],右手手臂有纹身!
未出道前:
她是一个庞克(skater-punk)女子、一个爆发力十足的灵魂、一个狂野不羁的女孩。她是那种大约两岁左右,就能够以声音引起人们激赏的小孩。她是那种没办法乖乖坐在课堂上,但是却充满了自信和决心,并且一个人跑到纽约和洛杉矶去磨练创作技巧的小镇女孩。她是那种完全靠著自己的力量,为了梦想不计代价、思想前卫的十七岁叛逆青年。身为排行中间的老二,却「老是想成为注意力焦点」的小孩,她注定要离开加拿大安大略省那个人口只有五千人的小镇Napanee。「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我站在床上,就像它是舞台一样,我扯著喉咙大声地唱,想像有好几千个人围绕著我。」从卧室开始,不论何时何地她都可以唱,像是在教堂里唱圣歌,或是参加音乐节,然后在展览会和歌唱比赛上表演乡村音乐,直到她被Arista唱片所发崛。
如何被发掘:
在送出去给各唱片公司她唱歌表演的录影带之后,她得到一个小唱片公司的回覆,并告知她希望跟她签下试唱歌手的合约,这是她期待已久能够让她离开这个小镇的大好机会,「后来他们也要我帮忙写歌这点很吸引我,於是我搬到纽约,因为我要和他们***同创作一段时间。」这个发展听起来很简单,不过命运的发展却让艾薇儿从此改变。
崭新的开始:
让"LA"瑞德和所有员工感到兴奋的是艾薇儿生气蓬勃的鲜明个性和纯真的魅力,以及嗓音融合娜塔莉和莉莎洛普的甜美清亮、及艾拉妮丝莫莉赛特和蔻特妮勒芙的狂放不羁。十六岁时,她搬到曼哈顿著手进行她的首张专辑。 尽管在纽约的创作期间,艾薇儿实际上是住在录音室里,但是她的努力一开始并没有获得回报。所以,她飞到西岸去了,洛杉矶给了她所需要的崭新开始。在那儿她遇到了制作人兼Clif Magness。「我就像是"耶!我找到我要的人了!"」她燃起了热情。在Magness以及后来加入的制作小组The Matrix的掌舵下,艾薇儿一手包办专辑的所有词曲开始陆续出炉。
首张专辑:
在首张专辑「Let Go」当中,她的唱腔炫耀似的活力四射,她的嗓音一如水晶般清澈,而她的歌词更是流露出纯粹的女性风格。吉他奔驰的首支单曲"Complicated",是首正中爱情骗子要害的简洁歌曲.这首歌也让她赢得不少奖项.如今她的专辑已经完工了,艾薇儿等不及要将她的心血公诸於世。她开玩笑说,和那些摇滚小子们所组成的庞克乐团四处巡回演出,与她的童年也没什麼两样:「我一直都是个男人婆,我想我现在还是。我秋冬的时候打曲棍球,夏天的时候打棒球。我喜欢和男生一起玩。」但是艾薇儿的音乐却足以同时感动女孩与男孩,以及一些富於冒险精神的成人,而她也正尽力地朝此方向努力。「我等不及要出场了。我想要摇撼这个世界!我要人们知道我的音乐是真实而且诚恳的,是发自内心的。我只是想忠於自己。」
我很喜欢的歌手,自己上百度搜照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