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

矛盾论的主要内容和中心思想如下:

1、主要内容:研究事物的矛盾法则的重要性以及不得不涉及的广泛问题。除了引言外,分六个部分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最后有一个结论。

2、中心思想:一切事物都包含着内部的矛盾和对立面,这些矛盾和对立面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动力。

矛盾论相关论述如下:

矛盾论的三大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次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

全面论述了矛盾普遍性和矛盾特殊性的原理,指出矛盾的普遍性包括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指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论证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的原理,认为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是主次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的客观依据,规定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的定义,说明了找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方面的方法论意义,并论述了矛盾对立双方相互转化的根据和条件。

具体地阐明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认为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对立的互相排斥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分析了矛盾斗争的两种基本形式即对抗性的矛盾和非对抗性的矛盾,并指出二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