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自制周边算不算侵权?

卖自制周边是侵权。出售自制周边是违法行为,一般认为是侵权。如果只是因为喜欢自己做周边,就不算侵权。自制周边用于商业销售的,侵害周边作者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骚扰、揭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隐私权。

如何处理侵权行为

1,自行协商,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调解:双方可选择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等可信赖的机构或个人进行调解;

3.仲裁:双方可根据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在民事诉讼中,著作权纠纷发生后,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不愿调解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后反悔,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应当根据情节,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未参与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署名他人作品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音像制品等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音像制品制作者许可,出租音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和音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直播或者公开传播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