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股权结构是什么?

结构是国资委绝对控股,机构长期重仓持有,股权结构稳定,国资委绝对控股。贵州国资委是公司的实控人,通过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54%的股权,其余股东持股比例均在 5%以下。其中,贵州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4.54%的股权,该部分股权的实控人是贵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持有公司2.21%的股权。以机构投资者为主,陆股通开通后外资持仓比例显著增加。

按照公司的发展路径,可以将公司的发展分为早期发展期(1951-2000年)、快速成长期(2001-2011年)、调整期(2012-2014年)与龙头稳固期(2015年至今)四个阶段。

早期发展期(1951-2000年):政策带动茅台基酒产量大幅增加

茅台酒厂成立前十年,政府出资扶持,茅台酒基酒产量初具规模。1951年,怀仁县人民政府以1.3亿旧币(合人民币1.3万元)赎买成义烧房,成立茅台酒厂。此后,政府多次出资扶持茅台酒厂,酒厂规模逐渐扩大。1958-1960年,全国大跃进活动盛行,白酒原料的大量供给带动了茅台基酒产量大幅增加。1957-1960年,酒厂基酒产量从283吨增至912吨,年均复合增速为47.71%。

改革开放红利推动茅台基酒产量破千吨。全国大跃进结束后,原料供给迅速减少,茅台基酒产量从1960年的912吨跌至1961年的222吨。改革开放政策的红利使白酒行业迎来机遇,1978年茅台酒厂基酒产量达1068吨,扭转了连续16年亏损的局面。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茅台酒基酒产量稳步提升。1978-2000年,茅台酒基酒产量从1068吨增长至5397吨,年均复合增速为8.02%。

快速成长期(2001-2011年):公司上市后积极技改扩产,业绩快速增长

公司上市后积极技改扩产,产能逐步释放。2001年,公司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上市后积极技改扩产,茅台酒与系列酒产能逐步释放。茅台酒方面,2001-2011年,公司陆续展开“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茅台酒工程,扩大产能***2.02万吨,累计投资68.43亿元。系列酒方面,2011年公司积极对系列酒开展技改与扩产项目建设,***扩大产能1.48万吨,累计投资45.3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