绰号“大虫”的罗德曼,他在NBA的历史地位如何?
大虫罗德曼在NBA历史上,是一位有名的篮板痴汉,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把抢篮板球抢成了一项艺术,我们看到他为了抢篮板球飞出球场的画面,他的身体已经与地面平行,一般球员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那样可能会受伤,但罗德曼就是做到了,而且还发挥到了极致。
其实少年时的罗德曼身体天赋并不是非常出色,他甚至没有进入NBA打球的机会,成年后罗德曼选择了成为机场的一名夜班人员,但是随着他的身高增长,这才有了加盟NBA的机会,但由于他的年龄过大,所以当时球队领导认为他的上升潜力并不是很高,所以最初的他只有从替补做起。
罗德曼虽然跟随坏小子军团取得了冠军,但那时的他并不是真正的主力,真正让罗德曼名震天下的是在他加入公牛队之后,与迈克尔乔丹和皮蓬组成三巨头,在当时罗德曼的身体天赋并不弱于乔丹,但是在球商上以及篮球技术上,他就与乔丹相差甚远了,当时的乔丹告诉罗德曼,你只需要负责抢篮板,剩下的就交给我,罗德曼的身高在内线中并不出色,但胜在他非常专注。罗德曼曾说过自己曾反复的看比赛录像判断球篮球的走向,因此他对篮板的嗅觉非常灵敏,能够准确的判断抢到篮板,也正是因为罗德曼非常出色的篮板球令外线球员可以放心出手,从而再次创建了三连冠的公牛王朝,而罗德曼在其中是功不可没的。
虽然他的得分非常少,但他篮板球的数量是非常恐怖,有一次他甚至抢到了30个篮板,却一分没有得到,这是一种为了球队付出的精神,即便得分很少,也不可否认,罗德曼是一位能够进入NBA名人堂的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