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海宽的事故

7月5日5时20分许,吉林市船营区桃源路与光荣胡同交会处发生一起恶性车祸。郭伟、蔡启荣等4人本来结伴到炮台山进行晨练,但在穿过斑马线时被轿车撞击。两男一女当场被撞死,一人被撞伤。肇事人撞死人后逃逸,10余名的哥驾车追出约6公里将肇事车辆拦截住。

事故中死者:郭伟、蔡启荣、朱淑琴;伤者:戢雪光。 事故发生后,15名江城的哥将肇事司机于龙潭大桥处抓获,并将其送上了警车。

丁海宽被审时,称当时开车的是其妹夫,不是他。而当日追赶他的的哥王长江称,肇事车当日根本没机会停车和换人,因为肇事车始终没有逃离他们的视线。虽然,丁海宽的妹夫现在“潜逃”,但警方称,案件的定性不能仅以丁海宽的说法为依据。

经过交警对丁海宽的血液酒精浓度进行测试,他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标准,为233.58毫克/百毫升,超过临界值的三倍,属深度醉酒状态。

7月8日下午,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消息称,此车祸肇事者认定为丁海宽,车祸已定性为醉酒驾车肇事逃逸案件。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丁海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是发生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且发生事故后驾车逃离事故现场。丁海宽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郭伟无事故责任;朱淑琴无事故责任;蔡启荣无事故责任;戢雪光无事故责任。

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报告》认为,丁海宽当时驾驶的轿车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均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