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16岁少女被同学奸杀,17岁男同学屡次上诉,他为何不服从判决呢?

做出如此恶行,竟然还一直上诉,这真的是恬不知耻!说到底,上述的原因也就是为了减轻自身刑罚,又或者说妄图完全抹除自身刑责!这种做法实在难以让人苟同,遭到众人的声讨。

花季少女遇害

这起事件追溯到2016年5月19日,真的是让人感到无比的震惊!16岁的少女姚某在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教室里面被17岁的同学王某侵犯并杀害,实在是让人感到既心痛又气愤!事发第二天,王某投案自首。根据他自己自述:与其发生关系后,害怕会告知家长和老师,扼住姚某的颈脖致其窒息身亡。2017年6月26日,一审认定王某因故意杀人、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殊不知王某一方还不服,便提起了上诉。2018年12月27日再次审理,驳回了王某的上诉,对于一审认定维持原判。

今年9月27再次开庭审判!

在此次审判当中,北京新东方教育集团会以第三人的身份出庭,毕竟事发是在其学校。16岁的姚某为了学习从山东老家外出,原本是一片大好前程,可就是在别人无知的情况下,让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损害,就此陨落!

在这起事件当中其实饱受折磨的应该是姚某的母亲,多次审理就是提醒她不要忘了自己女儿生前遭受的恶行,这对于她来说,真的不知道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对于开始的判决结果,可能是考虑到王某当时还是只有17岁,所以就网开一面,殊不知还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性,对于社会造成的影响到底是有多大!

未成年享受着权利,却丢掉了义务!

其实说到该事件不难,让人想到今年5月27日,陕西蓝田一小学女生被4名年龄未满14岁的男生侵犯的案件,真的是让人扼腕痛惜!当时是因为他们年龄未满14岁,没有刑事责任能力,所以也没有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最终是决定不予立案,事情发生的第二天,该案件当中的4名男生就被转到其他学校?从近些年发生了现象来看,谨防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是亟待解决的事情。对于未成年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安全意识的培养至关重要,同时教育不仅仅只停留在文化课教育的基础上,教会学生行事正直,堂堂正正做人更加重要。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孩子的性格行为方式培养最重要的就是在父母的引导下进行,对于孩子的教育,家长要学会教会他们辨别是非、善恶,相应的德行教育是必不可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