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统计局报表每月几号申报
每月7号以前填报。
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1日。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1、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2、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偷税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3、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按《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