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盘江大桥垮塌事故的事件追责
由最高检挂牌督办的四川省江油市盘江大桥垮塌事故案中,包括7名官员在内的10人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受贿和行贿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2013年11月3日,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13人,纪检监察机关已对3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绵阳市还对在盘江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犯有失职渎职错误的江油市青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永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按程序免除其镇长职务;给予江油市青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焦邦凯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建议按程序罢免其副镇长职务;给予江油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股股长丁小洲行政撤职处分。此外,还对近期调查中发现在盘江大桥维修加固过程中涉嫌失职渎职错误的江油市青莲镇时任镇长冯勇、江油市住建局副局长黄辉予以党纪政纪立案调查。
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国学,玩忽职守罪,获刑4年;周兴,玩忽职守罪,获刑4年。梓潼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鹏举,玩忽职守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获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