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约会一顿火锅2万多,男女双方各执一词,你怎么看?
男女之间约会选择到餐厅吃饭是很正常的事,一般来说谁要请吃饭就会谁买单。这只是人们私下的约定,也没有立法强制要求,因为没有必要。男女之间如果是初次见面,不管是哪一方买的另一方在点菜时都应该有约束,这样才不会对对方造成困扰。杨女士本人是一位模特经常出入各种高消费场所,当网友林先生提出要要请她吃饭时,杨女士选择了宁波最贵的一家火锅店。杨女士在点菜时,点了两万多元的酒菜,而林先生因为负担不起,中途借上厕所逃走。在这件事情上两人都有不妥的地方,男方逃单的行为有些不道德,而女方在第一次见面就选择这样高消费的场所,有敲诈的嫌疑。
一、初次见面,女方不应该如此肆意妄为。男方邀请女方用餐,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女方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拒绝。但是像杨女士这种第一次见面就选择高端场所,消费也超过一般人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两人组是初次见面非亲非故,没有谁有义务要替对方买单。而且杨女士这种行为,很容易让男方误以为是餐厅的托儿。
二、男方逃单的行为也不道德。男方这种逃单的行为也是不道德的,如果觉得消费不起可以不吃这顿饭,这样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利。虽然最后在警方的调解下,林先生承担了一半的餐费,但是仍然让人对其品行产生怀疑。
三、如果无法负担,应该在点餐时就交代清楚。两人在约会的时候,如果餐厅的消费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可以提前告知对方。两人可以协商AA制,或者是选择别的餐厅用餐。第一次约会只是相互认识一下,男方没有必要为了面子强撑,女方更不能肆无忌惮的让男方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