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办理身份证流程

社区办理身份证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

(1)户口簿、

(2)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1)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2)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补领居民身份证流程如下: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综上所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条

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