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协会的入会条件

1. 副理事长会员单位企业净资产应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

3. 企业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因产品质量纠纷而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4. 企业的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均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健康产品企业前列

5. 企业积极协助协会秘书处开展工作 1. 企业净资产达到人民币300万元以上

2. 企业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且没有因产品质量纠纷而被消费者起诉并被终审判决败诉

3.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模范执行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积极配合协会秘书处的工作 1. 企业净资产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2. 企业近三年内没有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受到处罚

3.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1. 主营业务为从事健康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健食品、营养品、功能饮料、保健器械、化妆品、涉水产品、消毒品)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经营、科研及从事保健服务等企事业单位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2. 生产经营企业应具备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其生产的保健产品获国家或相应部门批准

3. 加工生产型企业必须通过GMP认证后方可申请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4. 拥护本协会章程并接受本协会的行业管理与协调,自愿加入本协会 1. 凡拥护协会章程,自愿加入本会的会员企业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

2. 其他社团的会员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