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怎么处理
一、逃兵怎么处理
1、会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且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七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役军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战时临阵脱逃罪,战时临阵脱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逃兵的处罚情况
1、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