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ab-35战斗机的小结

萨伯公司在设计“龙”的时候还没有发展出跨音速面积率理论,这对“龙”的超音速性能有一定的影响。由于“龙”的整个机体基本比较平直,原来认为“龙”笨重而不灵活,但事实恰恰相反,双三角翼的气动布局使其拥有不错的近距格斗性能。自“龙”服役之后,瑞典再没有购买国外战斗机,结束了防空作战需要“外员”的历史,因为对于空军来说,“龙”满足防空作战的需要。

与“龙”同时代采用无尾三角翼设计的战斗机还有美国的 F-102 截击机,但对于美国空军来说这款总产量过千架的截击机并不成功,其最大速度只有 1.25 马赫,巡航速度不过 0.8 马赫,没过多久就被淘汰。而英国 1956 年服役的格洛斯特“标枪”是亚音速截击机,装备数量少而且性能比“龙”差很多,能和“龙”相提并论也就属法国的“幻影”Ⅲ。达索的杰作——“幻影”Ⅲ型战斗机性能出众、装备国家众多而且实战经验丰富,“龙”式望尘莫及。但要考虑到瑞典是一个全国人口总数还不如北京市的国家,而且萨伯设计的这第一款超音速战斗机就采用大后掠无尾双三角翼布局,设计最大速度就定到 1.4 马赫,后来其改型还达到 2 马赫的速度。瑞典人的这种勇于使用先进技术的作风不仅体现在飞机设计中,还有其独特的 S 型坦克、博福斯火炮、小型隐身舰、AIP 潜艇……这就是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