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越狱逃脱犯王磊是杀人重犯,当初为什么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法律的重点是通过教育改造囚犯,而不仅仅是惩罚。然而,我并不认为这两个被判无期徒刑的人真的是不可饶恕的亡命之徒,所以我希望他们这次被抓后能被处决。毕竟,如果有些人真的不能改革,他们只能选择放弃。
那我们来看看王磊的罪行。媒体报道称,2013年,王磊和同一个村子的村民屈登奎卷入了绑架和杀害一名11岁儿童的事件。屈登奎是此案的主谋,王磊是同谋。此外,这两个人在杀死男孩后焚烧了尸体。最后,屈登奎被判死刑,王磊被判死缓,减刑受到限制。我个人认为,法律决定暂缓王磊的死刑有两个主要原因。第一,王磊当时态度很好,认罪,并向被害男孩的父母赔钱,从而获得了家人的理解。另外他不是主犯,所以自然会有两年的测试期。
对监狱来说,这实际上相当于终身低成本劳动力。此外,本案主谋已被判处死刑,死刑也已执行。这对社会有警示意义,真的没有必要把他们都判死刑。因此,当时的判断仍然是恰当的。实事求是地说,如果不越狱,你基本上会在监狱里老死。换句话说,王磊将在监狱度过余生。老实说,他将一辈子住在监狱里。对某些人来说,这可能比死刑更糟糕。
王磊的债务是因为貂皮欠的。王磊的母亲说,犯罪前两三年,王磊开始从河北向辽宁出售水貂,以赚取差价。买方也是自己的亲戚,有一家貂皮加工厂。毗邻原古城子村的通鲍尔镇聚集了一批皮革厂,形成了一个毛皮产业集群。服装也是灯塔市的主导产业之一。在此之前,王磊从军队退休后没有正式工作。判决显示王磊有初中教育水平,但在王磊母亲看来,王磊没有文化,不愿意去做任何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