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属于什么兵种
消防员是隶属于警察体系中的一个警种,属于兵役制警察部队。
消防部队的官兵曾经属于兵役制警察部队,作为武装警察体系曾经存在的一个警种,但是现已脱离现役体制,17万消防官兵正式“退役”,不再拥有警徽警衔等等。
消防部队人员名额为国家行政编制,人员行政经费由国家财政支出,所需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等消防业务经费由所在地方财政开支。
武警消防部队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公安部设消防局;省、市、自治区设武警消防总队;地(市、州、盟)设武警消防支队;县(市、旗)设消防大队或中队,同时又是各级公安机关的业务机构。
机构特点
1、领导体制的双重性。武警消防部队不仅要接受部队上级的领导,同时又要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
2、部队建设的军事性。消防部队不是一般的地方机构,它平时是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进行管理、训练和教育,以军事组织的形式执行各项公安消防保卫任务。执勤任务的繁重性。
3、部队居住的分散性。执勤目标和灭火对象的分散决定了消防部队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
4、社会联系的广泛性。消防部队接触社会面广,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各个部门都跟消防有关系。
5、执行法律的严肃性。消防部队同时也是一支执法的部队,履行着法律赋予的消防监督职权。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是我国消防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