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体罚的行为有哪些

一、变相体罚的行为有哪些

1、变相体罚的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况:

(1)罚抄:非正常作业,强制性罚抄过量作业。罚抄词语、定律等超过五遍;诗歌、规则等超过两遍,课文超过一遍;

(2)罚钱:不论数目多少,不论形式如何;

(3)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

(4)以练习为理由的体罚学生或罚跑、或罚跪、或罚蹲等;

(5)逐出教室而不及时处理;

(6)辱骂学生,讽刺挖苦学生;

(7)敲教鞭,甩东西。

2、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变相体罚的概念

1、是不接触学生身体;

2、是采用非人道方式;

3、是使学生身体或精神上感到痛苦,产生与体罚相同的危害学生身体健康或其他违背人格尊严的后果。根据这个定义,如果教师责令学生当众脱裤子、脖子上吊破鞋等行为,即属非人道地对待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变相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