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看了一会电影就被辞退了。可以根据劳动法申请赔偿吗?

劳动者上班看了一段时间电影后是否被辞退,用人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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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当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或者提前通知;但这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3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协议;

(2)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生产发生变化、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