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无法确定新生男婴生父把宝宝从12楼扔下这件事?

俗话说的好,虎毒不食子,意思是即使是老虎这样凶猛的动物,也不会伤害自己的孩子。但是南京的女子王某,却残忍地将自己出生还没有多久的孩子用塑料袋密封起来,并从十二楼扔下。一个无辜的孩子就这样失去了生命,而作为凶手的王某自然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为什么要如此残忍地对待孩子?

据记者了解,王某本身是一名工人,每个月的工资只有几千元。平常工作之余,王某喜欢打麻将,因此结识了同样喜欢打麻将的朱某。在交往的过程中,本来已经嫁人的王某没有把控住自己,和朱某发生了几次性关系,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发生性关系时,二人均没有采取避孕措施,于是,王某怀孕了。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王某也没有选择堕胎,最终孩子被生了下来。但是王某自己本身生活就很拮据,多了一个孩子之后家里的生活更是困苦,并且由于一些原因,王某不知道这个孩子的父亲是朱某还是现在的丈夫。在双重压力之下,王某选择夺走孩子的生命。

王某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即便是自己的孩子,王某也没有权利夺走他的生命。王某的犯罪事实清楚,之后她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官认为,王某生为人母,却丝毫没有人性,夺走了孩子无辜的生命,犯下故意杀人罪。之后,经过判决,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为人父母不可以如此残忍

既然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孩子,王某一开始就不应该和朱某交往,更不应该把孩子生下来。作为一名成年人,王某的行为实在太过幼稚,甚至于有些可笑。王某最终还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我们从王某的故事中也可以知道,做人应该负起责任,不能只生不养,更不能用如此残忍的手段去伤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