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逃犯石磊为何会选择投案自首?

石磊是因为在法律感召下才选择投案自首的

近日,A级逃犯石磊选择投案自首,这则消息一出掀起轩然大波。要知道,石磊可是公安部和?公安厅涉黑涉恶逃犯,那么这么一个人为什么会选择自首呢?原来呀,这是因为受到了法律感召,公安部门与石磊进行了长期的沟通,并采取了科研谈判的方法,一直都在给石磊做心理工作。这么长时间的努力没有白费,石磊决定在云南勐海县投案自首,果然沟通是最重要的桥梁。

浪子回头,为时不晚。近日,四川11年前因杀人而畏罪潜逃的王某投案自首了,他说这么多年在外的生活太苦了;警方还成功劝告一位文物盗窃犯投案自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逃犯在警方的规劝下选择自首,除了被警方感化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法律知识的科普到位。警方在罪犯逃逸期间,一直在向其宣传法律知识,并发动其亲朋好友对其进行劝告。众所周知,犯罪之后自首可以酌情减刑,如果犯罪情节较轻,那么可以免罪。

所以我认为法律的科普还是很重要的,有些人因为不知法而犯罪,有人因为不知法而畏罪潜逃,这些行为给有关部门带来了更多的压力。但现在警方除了常规的抓捕行动外,还采取了和平沟通、科研谈判、加强法律宣传的做法,不得不说这个做法还是很明智的,已经有许多的人在法律感召下而选择投案自首了。

通过这个事情我学到了很多,那就是沟通是最重要的桥梁。无论是在公安界,还是生活界,这个方法都是适用的,在公安界,警方可以通过谈判来使逃犯自首,在生活界,人们可以通过沟通来解决许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