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诱发因素
地质灾害的形成、发育与诱发产生过程均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社会)因素的制约。
一、气候条件
丽水市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型,气候特点是温暖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降雨量在1427~1740毫米,雨日163~179天。每年4~5月为梅雨季节,7~9月为台风季节,每年的降水在6~8月份较为集中,在台风季节日降雨量最大时超过340毫米(1996年8月1日,青田)。丽水市春末夏初节季往往出现连续降雨,1998年6月13日至6月22日庆元、景宁县连续降雨10天,降水量达到865毫米,庆元、景宁、龙泉等县(市)发生地质灾害百余起。
据《丽水地区志》,中低山区和东南部青田县暴雨较多,日降水量50~100毫米,庆元、龙泉、青田县(市)南部,平均年4~8天,其他县(市)2~4天,局部山区5~7天;日降水量100~150毫米,青田县每年1天,龙泉、庆元县(市)平均每年0.5~1天,其他县0.5天以下;日降水量大于150毫米,青田县为3~5年一遇,其他县(市)局部3~10年一遇,4~9月份暴雨日数占全年暴雨日数90%左右,其中6月份最多,占全年20%~40%。东部青田、缙云县7~9月台风期,暴雨较多,暴雨日数占全年暴雨日数50%~60%;西部庆元、龙泉、遂昌县(市)3~6月份春季和梅雨期暴雨较多,暴雨日数占全年暴雨日数60%~70%。
从丽水市气候条件特征看,梅雨期降雨强度不大,但持续时间长,是地质灾害易发生期;台风期降雨强度大,受台风侵袭次数较多,是地质灾害的频发期(表8)。
表8 地质灾害时间分布统计表
注:表中只统计有确切发生时间的部分地质灾害。
充沛的降水为山区地质灾害的形成提供了充足的水源条件,而连续集中的降水和短时间暴发性降水往往直接激发地质灾害的产生。此外,由于地形高差大,地表蓄水能力差,频频的高强降雨,使地表岩土体结构受到严重破坏,导致形成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
二、人为因素
地质灾害与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的关系极为密切,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往往恶化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地质)环境,人为因素在地质灾害的发育及形成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常常诱发、加剧,甚至直接产生地质灾害。根据目前全面掌握的30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资料(从1992年2月至2002年12月止)汇总分类统计,已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及隐患点中由人类活动直接产生或诱发产生可占总量的80%以上(表9)。
表9 与各类生产活动有关的地质灾害点统计表
人为因素以多种方式参与了丽水市大多数地质灾害点及灾害隐患点的发育形成过程。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人类经济活动
丽水市地质灾害加剧意味着地质环境开始逐步恶化。人类经济活动频繁,尤其是人口迁移等加剧了环境地质变化,对地质环境产生了不良后果。如地质灾害频发区景宁花岗岩分布区,据有关部门调查表明,在岩体出露的195平方公里范围内,相对海拔较低,地势较缓,风化壳发育,土壤层厚,水源丰富。历史上曾是丽水市较理想的人类生活栖息地之一,至今仍是景宁县经济较发达市,工农业产值占全县的70%以上。目前,在这块不到全县国土面积10%的土地上居住着全县30%以上的人口,绝大部分的坡地被开垦成农田和经济林带,原始灌木林被伐夷尽,表土层尽遭破坏,土壤肥力下降,土层蓄水能力弱,雨季洪水汛猛,枯季河谷干涸,又因不稳定的厚层状全风化层裸露地表,众多的屋基、道路和水渠开挖,山体边坡严重失稳,每遇暴雨,大量雨水下渗,极易引发泥石流和山体滑坡。1992年及1994年,曾发生过两次规模较大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造成4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上亿元。至今,仍有多处滑坡处于蠕动状态。类似这种在一定的地质单元区域内灾害频发的重灾区,在丽水市范围内还有庆元县淤上地区、青田县石平川地区等。这说明丽水市的地质环境有快速恶化的趋势。
2.工程经济活动
(1)不合理劈坡:受山地、丘陵地形条件的限制,丽水市的交通设施改造,城镇、乡村住房和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往往会出现人工高陡劈坡施工,把原来斜坡坡脚切得很陡。其中一些高劈坡、深开挖工程,因未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之勘察资料不准确、边坡治理方案不当、施工质量低劣或者根本就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等原因,使边坡的自然平衡状态遭到严重破坏,导致斜坡上产生滑坡或崩塌。如青田腊口段公路边坡、崩塌,云和石塘段公路边坡崩塌,丽水330复线银场段山体滑坡等。
(2)物质和能量的人为异常聚积、释放与转化:人为堆积物的坍塌:人为的堆积物如矿渣、尾矿、建筑垃圾等,本身是一种人为的载荷聚积。在重力失衡及一些外来因素诱发下,往往形成能量快速释放并以滑坡、泥石流的形式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由于无组织零乱地开矿、采石、取土,不仅导致许多地方千疮百孔,有损环境美观,而且破坏了地形、降低了斜坡的稳定性,为滑坡、崩塌的发生创造了条件,在重力失衡和外来因素诱发下极易形成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如庆元县铅锌矿废渣坍塌形成泥石流灾害,造成1人死亡和大量农田毁坏。青田县黄洋钼矿拦渣坝和尾矿库坍塌形成泥石流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整条小流域遭受毁坏性的打击。此外在雨季中山区梯田管理不善而造成梯次性坍塌汇成的泥石流也可形成巨大灾害,如景宁县岩下和叶坑下两起滑坡-泥石流,等等。
人工填土形成的不均匀沉降及地表变形:建筑施工过程中基底清淤不彻底、人工填土物质成分不均一且未经压实,往往使物质能量转换失衡形成不均匀沉降及坍塌,严重威胁上覆建筑物的稳定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典型事例如:庆元县二中地基不均匀沉降、蠕变引起的建筑物开裂,教学楼和宿舍成为危房。
爆破施工破坏边坡与山体稳定性:连续爆破释放的能量除达到施工目的外,同时破坏了岩体、边坡、山体、采(矿)场的结构及稳定性。失衡的逐渐积累导致片帮、冒顶、崩塌,造成重大的伤亡事故。如龙泉市小梅萤石矿的大冒顶;部分公路边坡坍塌等。
水库水位频繁变化形成岸边再造:丽水市水电资源丰富,水电站的蓄水和发电往往造成库区水位频繁变化。水库回水的侧蚀及侧向压力频繁变化对侧向的沿岸路基构成了梯次性破坏。如省道丽浦线云和县境内的局村至小顺段沿库区公路的侧向崩塌就是典型的事例。
(3)地表植被开发与保护:森林植被的覆盖率是水土保持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森林砍伐、地表工程施工、采矿、农业综合开发、香菇生产等活动日益增多,势必对森林植被等起到一定的负面效应。若不加强管理,森林植被遭受破坏后,使岩土体表层失去保护,加剧了水土流失,特别是一些大树砍伐后,树根保水固水能力降低。尽管在短期内通过封禁措施可以恢复植被,但在长成大树需要几十年时间,由于没有大树,使土体与土体,土体与岩体之间连接能力减少。因此在一定条件下诱发下,容易导致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发生。如1998年6月庆元县发生大小数千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多数与森林植被的破坏有关。
(4)开发建设项目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本市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建筑公路1100余千米,开矿200余处,均没有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水电、城建等项目也是在1998年才步入轨道。这些项目的边坡稳定,开挖面保护、弃渣堆放、植被恢复等由于没有统筹安排,由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做到哪里算到哪里。330国道丽缙复线因开工时未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出现了银场山体滑坡等事故后,尽管耗资近三百万元的资金治理,效果仍不理想。
3.地质灾害意识淡薄
地质灾害意识是指人们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警觉,它对地质灾害的形成有着特殊的作用。人为因素对丽水市地质灾害形成有着多种的作用形式和途径,对地质灾害的产生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由于社会上对地质灾害意识淡薄、地质灾害的知识匮乏,常常导致部分领导或部门在规划、决策上的失误;工程施工为所欲为;地质灾害肇事者对灾害治理拖延扯皮或敷衍了事而加剧灾害发展等现象的产生。因此可以说:公众对地质灾害的无知和麻痹,使得人们经常性地、自觉或不自觉地“人为营造”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