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蕾否认怀孕

01

爱情,本就是不对等的,爱得更深的人总比对方付出要多。

如果双方彼此相爱,天天都想腻在一起,那最好了。

但如果爱上一个不那么爱自己的人,我若不为你卑微到泥土里,我不厚颜无耻地主动联系你,恐怕你就会慢慢疏远我淡忘我,我更没办法拥有你。虽然,爱你并不是想占有你,但是,真的爱你肯定想和你在一起,除非你是公众人物,是明星,是有妇之夫,是可望而不可即的,我才会选择偷偷地暗恋你。

如果你不那么喜欢我,我又不愿意妥协让步,我非要拿出女人的尊严和独立去渴求你的爱或回应,那可能就危险了。你或许真的会抛弃我、离开我、忘记我,而只有极小的概率是,你会再次爱上我。

02

徐静蕾导演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电影 ,改编自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同名小说,由徐静蕾、姜文主演,这部电影曾斩获最佳导演奖、最佳摄影奖和最佳美术奖。我看了很多遍,每次看每次感慨万千、含泪哽咽。这部是我推首的文艺电影第一名,没有之一。

电影讲的是民国时期,一个女孩(徐静蕾饰)13岁时爱上了住在隔壁的作家(姜文饰)。后来小女孩因家中变故搬到了别处,但她却始终无法忘记作家。六年后,小女孩以大学生身份回到原来的住处,与作家重逢,但作家对她没有任何印象。作家因事离开,并表示回来后马上与她联系,却从此杳无音讯。女孩在绝望的等待中发现自己怀孕了,因对作家的爱,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生活艰难,她为了让孩子过上优越的生活,不得不依附有钱的军官(黄觉饰)而坠入风尘,成为交际花。几年后,她再次遇到了深爱多年的作家,两人又有了一夜的欢愉,但作家仍旧没有认出她来。又过了几年,女人的孩子患伤寒病死去,她在临死前将往事写进信中寄给了作家。

毋庸置疑,电影中的女主角是痴情的。网上很多影评说,这部传达的爱情理念是: 我爱你,与你无关 。诚然,有这个意思,就像暗恋一样。但是,我觉得,这还不算深层次的。

如果该女人爱作家,真的与他无关的话,那她又何必三次制造机会去找他?她是希望作家记起她,给她回应。

03

女孩那年13岁,家中只有母亲,家境不好,却爱看书。作家搬到了女孩隔壁。女孩好奇作家会长什么样。后来,她看到了风度翩翩的他,于是内心蠢蠢欲动。

女孩在一次玩耍中和作家撞了个满怀,作家说了句“sorry”,而女孩羞涩地跑掉了。 女孩说:“从那一秒起,我就爱上你。”

从那以后,女孩的全部心思都在作家身上。一有机会她就去偷偷地看作家,就算在晚上倒洗脚水时,她也会傻傻地站在门口,看作家认真写字的样子。

孩子的爱情与成人那种欲火炙烈、贪求无厌的爱情不同。 女孩是有自尊的,不想占有,不想被知道,崇拜他、爱他就好。 作家理所当然不会察觉到这种单纯的喜欢,更不会注意到女孩。

04

女孩考上女子师范后,回到了以前的住处。 女孩说:“这六年,我一心一意只想一件事,就是回到北平,回到你身边。”

女孩在一次上街游行中,成功地吸引了作家的注意。两人相视而笑。作家要带女孩回家,女孩答应了。

作家说:“我肯定是见过你。”

女孩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她没有直接告诉作家她就是儿时住在隔壁家的小女孩, 因为她是有自尊的,她不想被作家笑话她儿时的爱恋,她要和他在爱情世界里平等对话。

女孩再次走进作家的屋里,感慨万千,泪眼朦胧。 女孩说:“这是我千百次望眼欲穿盼着的一扇门,现在我迈进来了,被你搂在怀里,这就是我的梦。”

那天夜里,女孩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她深爱的作家。那段时间,作家或许也喜欢上了这个可爱清纯的女孩,阳光下骑着摩托带她去郊游。

可是,没过多久, 作家要出差,走前最后说了一句:“我一回来就去找你。” 然后就杳无音信了。

作家回来后再也没去找过她,她天天看到作家和一群学生有说有笑地进出院子,她都忍住不去和作家打招呼。又是因为自尊心,她不要作家不是因为思念而是因为她的提醒而想起她。结果,当女孩得知自己有了作家的骨肉后,她也忍住不去告诉他,说是怕被作家误会她爱他是有所企图的,也怕成为作家的累赘。

既然,女孩是如此有骨气有尊严地爱他,换来的只能是被遗忘和她独自带着孩子自己受苦受累。

但是,随着孩子长大,女人又不愿意孩子吃苦,于是沦为风尘女子。为了孩子,还不是因为对作家的爱?

女人说:“我不愿意让我的孩子,我那聪明可爱的孩子,在陋巷的垃圾堆里,在肮脏的空气中长大成人。你的孩子应该拥有一切,拥有和你相等的生活。所以我和别人在一起了,跟那些可以为我提供这样生活的人。”

女人自己清楚她对作家的爱是从一而终的,这全部体现在了孩子身上。女人教孩子读书写字,万般宠爱,只因为孩子身上流淌着作家的血液。

05

女人说:“我们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圈子里,我常去的地方也是你常去的地方,我常遇见你,我们甚至有***同的朋友。而你又一次忘记了我,可怕的陌生。”

女人和作家真正意义上地面对面谈话是在一次社交舞会上。

女人窥探到了作家的内心深处,原来他是空虚,难怪不记得她。但是,当作家又一次说要带女人回家时,女人不假思索,起身随他而去,她知道她这种身份跟他回家让人好笑。那又怎样,她爱他并得到了他已足矣。

女人说:“朋友算什么,自尊算什么,下一次我还会这样。只要你叫我,就算我在坟墓里,也会涌出一股力量,站起来,跟着你走。”

最后一次,女人选择放弃尊严,只是想换来作家记起她。

可是,一夜欢愉过后,同样是一起吃早餐,女人静静地听作家聊局势。作家说自己要出差,很快会回来。当作家似乎想起来什么,觉得这一幕好像发生过,似曾相识,女人原本窃喜以为他快想起她了, 可当作家最后说这可能是一种缘分时,女人又一次无奈地失望了。

女人又生气又伤心又好笑,最后冷言说:“我只是该走了。”她已经不想去提醒作家了。

作家最后仍说了同样一句:“我一回来就去找你。” 真是讽刺啊。女人知道这只是敷衍的话,她没有寄予任何希望。

这次,女人对作家彻底失望了。女人出门时,看到了作家家里的老管家,老管家说了一句:“早啊,小姐。”无论这句是无心的,还是老管家真的记起了她就是当年那个住在隔壁的小女孩。女人都五味杂陈,忍不住流泪。而我每次看到这里,心里百般不是滋味。

女人把作家偷偷给她陪睡的小费,又悄悄塞给了老管家。她已经让作家臣服在她的石榴裙下了,她不要钱,她要用她最后的尊严,体面地离开,决绝地离开,头也不回,再也不见。

06

女人一次次要有尊严地去爱作家,所以她一次次被忘记,被抛弃。如果不是自尊心作祟,很多次机会,女人都可以让作家想起她。她只要告诉他有个儿子,说不定看在孩子的份上,作家也会和她生活下去的。

但是,女人宁可不要,这是捆绑式的爱情。女人要作家从心底完完全全、真心实意地爱她、念她,而不是因为别的。

在现实生活中,为了这种纯粹的爱情付出一生甚至生命,真的值吗?为了爱你得到你,我都放不下尊严,容不下一点爱情的杂质,这样真的好吗?

所以,我们若不愿低下高贵的头,非要有尊严地去爱,最后只能是被忘记。我们若能卑微到尘埃里,总能开出花来的。

文/茜草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