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学生竟将同学抱起扔下4楼,怎样处罚最为合适?
2019年9月16日上午,广西都安县一所中学的一名学生被同学从教学楼扔出,引起了当时的广泛关注。同时,该事件发生时的一段现场监控视频在主要网络平台上曝光,引发了广大网友激烈的讨论。
在2020年6月28日,新闻记者从涉事学生双方家长处得到消息,该案已于6月17日在当地法院审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诉讼,建议判处5-10年有期徒刑,但该案没有当庭未判决。
为什么高三学生黄把矮个子的扔到楼下?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导致了这样的悲剧?受害者家属向记者提供的由都安县公安局出具的起诉意见书复原了当天的事件经过。
记者了解到,受害者经能够行走,但不能长时间坐着。另一个家庭也在积极筹集资金支付受害者的家人,希望得到理解。受害者的父亲说,由于家庭贫困,治疗儿子的费用很高,所以他不太在乎对方被判多少年,最让他担心的是儿子的医疗费。
这发生在2019年9月16日。记者从老师提供的视频中看到,学生们在学校四楼的走廊上走来走去。突然,一个穿着白衬衫的高个男学生用一只手抓住一个同学的脖子,一手伸向裆部,用双手用力举起,然后把他从四楼的栏杆上扔出去,落到一楼的地上。事后,他瞥了一眼楼下,转身离开了。
事发后,学校立即将受伤的韦某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并于当日13时左右将其转移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同时学校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经治疗后,魏某神志清醒,黄某被公安机关拘留。
作为受害方的律师,告诉记者,此案已于6月17日在当地法院审理,但法院并没有在法庭上宣布判决。?检察院起诉了故意杀人罪,并建议判处5-10年徒刑。被告的律师在事件发生当天没有质疑事实,主要是为量刑做辩护,并提出黄某有两个较轻的情节。一个是投案自首,,另一个是不满18岁。
现在,他们都在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