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职责及工作内容

出纳职责及工作内容如下:

一、出纳的基本职责

1、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

3、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安全。?

4、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

5、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并传递到有关的制单人员。?

6、负责代理记账单位出纳工作。

7、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出纳具体的工作内容

①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规定收付款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

②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

③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后相符。

④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充抵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⑤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必须妥善保管所管的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⑥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销售款项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货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