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艺术范畴论中的“雅”与“俗”?
“雅”和“俗”的两种不同理解
对文化之“雅”和“俗”有两种不同理解。一种理解,是取它们的价值评价含义,就是“根据文化品质的高低优劣”来规定什么属于“雅”文化,什么属于“俗”文化。比如:我们把精美的艺术成果、深刻的学术著作、文化品位极高的行为和思想、崇高的社会人生理想等称为“高雅”和“优秀”,反之则判断为“庸俗”和“低俗”。这里的“雅”和“俗”意味着评判一种文化现象品位的高低、情理的深浅、形式的文野、制作的精糙、走向的提高与普及等等。这也意味着社会文化建设要以追求真、善、美为己任,扶持高雅文化,抵制庸俗文化。
但是,在日常的语言和应用环境中,人们却还是要给“雅俗”加进另一种含义,就是“根据什么人来占有和享用”来规定什么属于“雅文化”,什么属于“俗文化”。这样,“雅文化”就可以和“精英文化”等联系在一起,是指以社会上层人群为主体、满足有较高地位人群需要的文化;而“俗文化”自然也就与“大众文化”、“平民文化”乃至“市井文化”相联系,指以社会下层人群为主体、满足一般大众需要的文化。从逻辑上说,这种理解和划分只是反映文化有不同的主体类型和层次,如果不加进身份等级歧视和阶级偏见,应该说并不意味着“高低、优劣、贵贱”之分。
“大众文化”并非粗野简陋,“精英文化”未必高雅精致
对于“俗、雅”与“大众、精英”之间的联系,要有具体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判断,不能轻易在它们之间画等号。不要以为“大众文化”只能是粗野简陋的,而“精英文化”则必然是高雅精致的。事实上,文化的“雅俗高低”是要在每一次的创造中具体地显现和接受评判的。我国千古名篇《诗经》中的作品,原本是当时的民谣俚曲,却可以成为后世的风雅之师;而许多当年被视作风雅之极的宫廷御制、状元文章等,如今却大都和其他文化糟粕一道成了历史的垃圾。《水浒》、《西游记》等小说,京剧等戏剧,中国传统工艺等,原都是来自民间的“大众文化”、“俗”文化产品,现在则成了传统文化中的瑰宝,成了雅文化。历史证明,“大众文化”也可以有自己的精品,有自己的高贵和优美;而“精英文化”也难保不出粗俗之作,也有它们的俗气、无聊和空洞。只有凭借创造的智慧和精心的劳动,而不是凭借某种身份,才能产生精品。对任何人和任何文化形式说来,都是如此。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雅”和“俗”有一些严重的误解,甚至偏见。在某些人的潜意识中,一味地视古为雅、视今为俗;以寡为雅、以众为俗;以远为雅、以近为俗,等等。这是应该摒弃的陈腐偏见。因为说到底,“大众文化”才是民族文化最深厚的基础,是最本真的“文化文本”,是民族文化伟力的根源。没有了普通大众的世俗生活,人类文化就将失去生命力的源泉。
对“文化世俗化”现象应有冷静的思考
“雅俗”本身是对文化现象品位的一种描述和判断,它以文化产品和文化行为的质量为中心,并不是对文化主体的界定,不应该将二者轻易地等同或混淆。同时,在如何看待“雅、俗”与“精英、大众”之间相互关联的问题上,则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出人们在文化观念上的根本立场和思维方式的差别。
就我国具体情况而言,伴随着整个社会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在文化领域也出现了“重心下移”的趋势,普通大众的文化需求日渐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一些人称之为“文化世俗化”或“俗文化泛滥”。对此应有冷静的思考。“文化重心下移”应该说是一种具有历史合理性的进步,是我们的文化“为人民服务”之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