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不在意国家赔偿拿多少

张志超申请的780余万元国家赔偿,包括180余万元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以及60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此外,张志超还申请办案机关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以消除错误判决造成的负面影响。

张志超的律师表示,据统计,张志超自2005年2月12日被收押,至2020年1月13日被山东高院判决宣告无罪,***计被羁押了5449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5月18日公布的赔偿金标准每日346.75元,张志超申请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89440.75元。

扩展资料

2019年12月5日,此案在淄博开庭,公诉方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表示,现有的证据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张志超强奸杀人的证据链条,对于没有证明力的或者证明力不足的证据,不应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

2020年1月13日9时30分左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超、王广超无罪,同时告知二人,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决的原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民主与法制网-山东临沂张志超案舆情观察

凤凰网-被羁押近15年后改判无罪 张志超申请780余万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