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刑

这种私刑指的是“浸猪笼”,此私刑所针对的犯人是与男子通奸的女性,具体做法是将犯人放入猪笼里面,双手双脚绑住,抬进水里面,活生生的将其淹死,受刑者的处境可以说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相当凄惨。

这种私刑什么时候出现的,历史上没有明确记载,只是老百姓都知道浸猪笼这种私刑是用于有奸情的女子。猪笼这个东西,本来用途是方便运输家猪,进行买卖和宰杀,那时候又没有自行车、小轿车,普通老百姓想要用最少的力气,而且还不用花大量金钱来运猪,所以就制作出用竹子制成的猪笼。

古代妇女,如果在有了婚约或者结婚以后,跟别的男性保持不正常的肉体关系,又或者只是有点小暧昧,哪怕抛个小媚眼,就会被老公弄去浸猪笼。古时候男尊女卑,妇女没有地位,很多饱读诗书的读书人,都看不起女性,他们也对女性竖起了很大的道德标杆,就比如一个寡妇,丈夫去世了,这个寡妇是不可以再次结婚的,要是敢结婚也会被抓去浸猪笼。

被浸猪笼的女性,下场是非常惨的,首先没了好名声,十里八村三姑六婆都在你背后指指点点,正所谓人言可畏,一群人用口水就可以把人给淹死。其次,偷情妇女没有人身自由,被人们像对待猪一样,捆在猪笼里面,抬进水里面活活淹死,不给一点反抗的机会,虽然不见半点儿血腥,但是场面极其残忍。

现代社会对偷情就要包容很多,很多人出轨跟闹着玩似的,一点儿责任感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