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都是干嘛的
协警是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安全。
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不具有行政执法权。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
从法理上讲,协警拥有的只是权利而非权力,此权利与一般公民所享有的没有差别。在执法权限的规定上,协警制度并没有突破联防队(工纠队)的规定。
扩展资料:
辅警是“正式工”,协警是“临时工”。
根据《深圳辅警条例》有关规定,深圳辅警由公安机关统一招聘,具有法定职责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员。
辅警的员额编制由市机构编制部门负责核定,市人社局负责辅警的招录指导,市区财政部门负责辅警的工资福利等经费保障,市公安局负责辅警的招聘录用及日常管理。
深圳协警是依据《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由保安公司自行聘请后,派遣到公安机关开展协助工作性质的人员。据此可知,协警的归属为保安公司,协警和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均由保安公司负责,且没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权。
所以,我们可以明确得出结论,协警是保安公司的员工,辅警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无论说身份地位、福利待遇、职责权限、职业保障,都有本质的不同。所以,深圳辅警≠深圳协警。从本质上说,协警属于“临时工”,辅警属于“正式工”。
同样苏州也有类似的规定《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对辅警的定义。该办法未将治安辅助人员、交通协管员、特勤等定位为“辅警”。
参考该规章,除由政府出资面向社会聘用、公安机关直接指挥管理的专职警务辅助人员外,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力量及公安机关聘用的内部服务性人员,不应纳入辅警范畴。
简单的说如果不是和公安局签合同,是和保安公司人力市场之类签合同的,理论上不算是辅警。
签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工资是市财政怎么算,有这方面困惑的伙伴,一切以合同盖章单位为准,你们的钱也是市财政给劳务派遣公司,然后公司发给你们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
合同是和接到办签的,钱是政法委发的,派出所工作,这到底算啥,像这种情况,基本是属于劳务派遣的。
但实际的情况是,大部分的地区把辅警和协警分的并不明确,所以才导致大家一致认为辅警和协警基本没什么区别,都是“临时工”,这就要求你们在看招聘信息和签订合同时多留个心眼。
百度百科—协警
中国协警网—辅警和协警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