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七力的宋七力事件

1996年,台湾出现「宋七力」热。在其高峰期,全台湾有数万名信徒,连谢长廷也是宋七力的信徒。

谢长廷的太太游芳枝在其后的「宋七力假借神迹诈财案」也被列为***犯。她始终认为宋有分身能力的事实是真的。并向外界坦承自己和先生求道多年,全家都是宋的信徒。对宋七力的「神力」有切身的感应。这场官司在2002年底于台湾高等法院进行二审最后辩论阶段,代表官方提起控告的台湾高等检察署认为宋七力假造发光显相照片,没有神力却编造神迹,游芳枝等人编制《宇宙光明体》等书籍发行,是协助宋七力向广大无知民众诈取供养金。

宋七力案爆发于1996年,当时任台北市议员的璩美凤,指证他藉口助人成佛而骗财,并且指当时的民进党中评会主委谢长廷,收取宋1600万新台币政治献金,台北地方法院于翌年一审宣判,宋七力被判7年有期徒刑,而被列为***犯的游芳枝,为宋编《宇宙光明体》并非不法牟利,因此不涉诈骗罪。后来历经两次高等法院之审理,均因全案查无被害人,也无证据证明宋七力施行诈术,因此高等法院判决无罪。

宋七力论述的宗教思想内容,表示融合儒学、道教、基督教及佛教等教之教义,总结出人人心中有本体(儒学名词,佛教讲自性、菩提等,道教讲元神或道),透过肉身思想与本体形上智慧合一,本无形相之本体即可以肉身之形相成为实体化之分身,能够成就分身,就能够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进入所有的诸法实相,成就究竟圆满的永恒生命,安住于涅盘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