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新郎婚礼当天坠亡,新娘继承183万被公婆起诉,法院最终是怎么判的?

归根结底这就是一起情与法、虚与实相博弈的案件。虽然大家的同情心都偏向于案件中的老人,但法律却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如果老人拿不出来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笔一百八十多万元的存款确实属于他自己,那么这笔存款归属于落款人王某是完全合法的,而这个结果是不容置疑的。通过死者父亲介绍,这笔钱原本是自己存在儿子名下的,因为是独生子,所以也就不分彼此,没想到引来了祸端。儿子突然离世,死因不明。而且儿子和第二任妻子结婚的事,父母并不知情。这就耐人寻味了。

有房有车有存款,漂亮新娘在眼前。新婚当日把楼跳,新娘随后来要钱。巧合透漏着事情的不平常,我怎么也想不通这样条件的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自杀。切且不说这钱该归谁单说坠亡这件事很值得怀疑。

如果一个人在这样的什么都有而且是新婚当日坠亡,恰恰没过两天新婚妻子就来要钱。这很能说明问题。首先三天就来要钱,新娘是如何知道的这些钱,而且是在三天也就顶多刚刚办完丧事的时候就来分财产这有些不同寻常。如果这些钱如家人所说是新郎父母的钱,因为存钱时没带身份证只好借用新郎身份所存。那么新郎肯定是不好随意支配的。

所以之心在新郎受到某种威胁的情况下才会用用坠亡的方法来利用这183万元钱。综上种种我觉得应该先从新郎的生活习惯入手,看看是否有仇家,另外看新郎是都有不良生活习惯。再者我觉得这新娘的身份不一般,应该着重调查。

最后我觉得我们应该相信法律的公正,对于此事也不要胡乱猜测还是以官方的判断为准。钱到底该属于谁相信自有公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