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晓灵的提起公诉

2015年7月,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孟晓灵(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晓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孟晓灵,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孟晓灵利用其担任容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望都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其担任望都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