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生命自由发生冲突时错误的做法是

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生命自由发生冲突时错误的做法是为了保障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不惜牺牲别人的生命。

当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和生命自由这三项发生冲突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方利益,采取适当的做法,以尊重每一方的权利,实现***同发展。例如,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不得损害他人的隐私,不得侵犯他人的言论自由和生命安全。

同时,要尊重新闻自由,遵守新闻行业道德准则,保障公众正常获取信息的权利,因此当这三项发生冲突时,不能为了保障新闻自由及言论自由,不顾他人生命,侵害他人生命自由。生命自由和言论自由并不矛盾,不能为自己的言论自由去损害他人的生命自由。

新闻自由发展:

新的现代化的传播技术正在逐渐取代传统的信息传递方式。几乎每一种传统媒体和信息传播方式都开始采用更加先进的科技,使得新闻从业人员能够更加高效的从事采访和传播工作,捍卫“新闻自由”。

传统的报纸杂志的出版主要依赖硬件资源和其他办公,例如场地、印刷设备等等。这些硬件资源非常容易受到攻击。与之相比,基于网络技术的出版系统处于一种“无形”的状态,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跨地域的管理。

通常,政府方面也不断的发展新的科技手段作为对新闻界高科技化的回应。然而由于新闻界传统的反应敏捷的特征使得在发展高科技问题上,媒体往往要比政府的步伐快一些。新闻界不断的采用更加新颖的现代技术,以适应网络时代捍卫新闻自由的需要。

由于各种新兴技术的发展,新闻媒体传统上来自政府的压力逐渐被突破。然而新闻媒体在现今社会中除了报道政经消息外,各类生活或是产业消息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此外,由于媒体仍然属于商业体系的一环,也让新闻自由面临巨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