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主要起因是什么
离婚的主要起因有:性格不和、婚外情、家庭暴力、缺乏爱、不能同步成长。
第一:性格不和。
作为在离婚协议中填写离婚的原因,有些人不想因为家庭暴力和不和谐的性生活而填写一个角色,因为他们的丈夫不会赚钱。
第二:婚外情。
外遇是人类婚姻的伴生物,而且,“外遇”现象包含了十分复杂的社会—家庭—个人的心理内容。外遇形成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两个:一是男尊女卑的社会文化导致的,故男人外遇比例较高。二是个人在婚姻中欲求不满所致。
第三:家庭暴力。
这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当一个男人第一次打一个女人时,他总是后悔,哭着要求女人原谅,但一旦事情发生,他就会第二次打一个女人。家庭暴力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这种感觉消失了。女人受不了,导致离婚,但似乎女人真的没有打男人,而且很少。
第四:缺乏爱。
缺乏爱的婚姻是指维系婚姻关系的不是爱情而是其它因素。如:草率结婚者和实用型的婚姻,当事人贪图对方的社会地位、金钱或是违背自己意愿的婚姻。
第五:不能同步成长。
不能同步成长的婚姻是指夫妻之间不能***同的进步和发展。如:丈夫或妻子好学上进,而另一方却无所事事,整天打牌玩耍,不注意自身素质的培养。日久天长夫妻之间的***同语言、兴趣会越来越少,世界观、价值观也会出现差异,从而导致婚姻的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