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重庆沙坪坝区关于划定部分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6日6时起,对沙坪坝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具体点位

1.童家桥街道:壮志路33号除安居小苑2号楼外的区域,阳光水城2期1栋-6栋,九鼎名都小区,翰林景园小区,金悦城小区1期;

2.覃家岗街道:金磁路8号金悦府小区,凤天大道天骄年华小区,凤天大道126号;

3.石井坡街道:大河沟120号及120-1号;

4.土主街道:首创光合城2期;

5.新桥街道:上桥新街39号;

6.中梁镇:天蓝雅园;

7.联芳街道:联芳桥20栋-22栋,中房千寻小区1栋-8栋,苹果派2期48号4单元-9单元,联芳花园六期小区;

8.井口街道:宏城名都小区C区。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临时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临时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自11月1日以来,离开上述相关区域的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5.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