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孩遭老师猥亵跳楼坠亡宣判

事件起因为12月28日中午从城关镇御山城市广场E座高层坠楼死亡女孩赵某的家属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讨要说法,引起群众聚集围观,当日14时30分许,超市门口聚集人数达到上千人,部分人员起哄并冲击超市。

为查明事实真相,公安机关调取了华东超市东街店监控录像并做了调查取证。以下是官方说明:… 显示全部

山高爱水长、一只皮卡丘、Hetzand 等人赞同

我大概看了这几个新闻,嫌麻烦的可以直接看我的黑体字:

甘肃永昌县政府就聚集事件向市民发通告

中学生坠亡引群聚 官方称家属与超市签订协议

永昌县因一名中学生坠亡引发持续群众集聚事件得到有效遏制--永昌县

金昌永昌县12岁女孩跳楼事件引发群众强烈反响――“世上多了一个愧疚终身的超市老板”__中国甘肃网

第一个新闻中:

2015年12月28日,我县发生一起中学生坠楼事件,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赵某为我县某中学学生,该学生当日中午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购买矿泉水时在衣服内藏匿超市的巧克力、衣帽挂钩等商品,被发现后,超市营业员随即让其打电话通知家长前来处理。其母亲张某某到场后,与超市工作人员交涉,期间,死者母亲张某某对赵某进行了责打,赵某于14时33分自行离开超市,14时55分被发现从城关镇御山城市广场E座高层坠楼身亡。29日,坠亡女孩赵某家属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讨要说法,引起群众聚集围观,部分不明真相人员起哄并冲击超市。30日上午10时40分,个别群众到华东超市门口摆放花圈引起群众围观,公安机关及时依法进行了处置。下午14时左右,数千名群众再次聚集在华东超市东街店和西街店门口,在少数不法人员的煽动下,出现了冲击超市大门,损坏周边道路隔离栏及公***设施,围攻现场维持秩序的公安干警,损坏执勤车辆等违法行为。市县主要领导和其他相关领导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劝导、疏散群众,协调处理后续事宜,截止12月30日晚,死者家属已与超市签订了赔偿协议,善后事宜的处理正在有序进行。公安机关已对超市负责人进行控制,对于超市存在的不法行为,正在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条新闻:

金昌市市长张应华疑似在现场负伤。图片来自网络

现场千人围观。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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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纠结数千名群众去围攻超市、公安干警和执法车辆,甚至连市长都打。

2.是死者的妈妈殴打死者。

3.她衣服里面藏匿了很多东西。

4.死者偷东西被抓,妈妈被超市人员叫来之后殴打了死者,三十分钟后死者坠亡,整件事中,谁给死者造成的伤害更大,还用问吗?

5.从一开始只是死者家属过来讨说法,到后面行为逐渐升级,攻击超市、公安干警,我觉得有必要搞清楚这背后到底是怎样一个行动升级模式。

我猜测有几种可能:

1.所有的行动升级都是死者家属造成的,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死者家属背景非同一般。

2.死者家属和数千名围观群众不是同一伙的。根据上面的新闻:

29日,坠亡女孩赵某家属到华东超市东街店讨要说法,引起群众聚集围观,部分不明真相人员起哄并冲击超市。

也就是说,可能存在一种类似于职业医闹的团伙,专门做这种事情。

上面某个回答说是几个涉事人员有前科。我觉得第二个可能性很大,一个卖爆米花的农民工家庭,应该不会有聚集数千人的力量。

但是也很难说,他虽然卖爆米花,但是难说他不会认识一些有前科的人。

关于涉事人员有前科的新闻:

甘肃少女赵小花坠亡 陆警控制10人

女孩名字为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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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新闻也是很让我震惊:

赵长军一家来自武威市凉州区金沙乡,赵某从小就随父母来到永昌县城关镇高坝一社,靠父亲每天早出晚归在街头卖爆米花维持一家人的生计。而赵某这个在亲人眼里极其温顺的女孩,却因几块巧克力选择了本不属于她的归宿。(答主:真是乖巧啊!乖巧到偷东西!)“令人痛心!一个才上初一的学生在华东超市拿了几块巧克力,(答主:偷巧克力……巧克力的事,能叫偷吗?)被人发现后叫来家长、通知学校,孩子母亲赶到后被告知要罚款,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孩子打了一顿,(答主:记住了!是谁打人!)孩子一时想不开,竟然跳楼自杀!发生这样的事,我们是不是该反思一下,这究竟是谁的错?(答主:我也不知道是谁的错。)”赵家的邻居胡先生为此扼腕叹息。

“假如赵家的家境富裕一点,她可能不会为了几块巧克力而在超市犯错误(答主:哦,穷就可以偷东西了!);假如华东超市老板宽容一点,叫来家长悄悄把事情处理了(答主:这样也不叫悄悄?我记得超市老板没有报警吧?没有把那个女孩抓起来游街吧?),一个年轻鲜活的生命就不会这样消失;孩子在超市已经受到管理人员的侮辱和指责了(答主:我没有看到哪里有说到超市管理人员有侮辱和指责这个女孩,而且,她偷东西,还不给别人批评教育几句?),心灵已备受煎熬,假如孩子的母亲能够理智一点,把孩子带回家教育,一个花季女孩又怎么会选择这样极端的方式?一个12岁的孩子做错了事,应该给她改正错误的机会,突然受到这么多人的指责和羞辱,让她情何以堪?”赵某的一位任课老师如是说。

12月30日,记者采访了永昌七中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赵某生于2002年,是该校七年级九班学生,平时在校非常温和,能够尊敬老师,和同学们和睦相处。12月28日中午,赵某正常放学离校,下午2时30分上课时,第一节是生物课,上课的陈老师发现赵某未到校,立即让课代表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打她父母的电话但一直“在通话中”。不久,有民警到学校了解情况,老师们才知道赵某出事了。

一个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世界上多了一对抱恨终身的父母,也同样多了一个愧疚终身的老板。

@阿波罗华东超市老板批评犯了错误的孩子本身没有错,只是做得太过了。孩子的心理本来就很脆弱,当众惩罚、叫来家长更令其“丢人现眼”(答主:你还想怎样?不叫家长?假装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这样最好啦。),对于一个未成年人,一个小举动就会铸成大错。

@君子兰“华东超市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的,更不应该对孩子采取罚款的形式教育孩子。(答主:是对那对父母罚款,当然,超市也确实没有罚款权力。)在成长的路上,每个孩子都会犯错。她只是拿了几块巧克力,或许是嘴馋了,(答主:拿巧克力是嘴馋,拿衣帽挂钩呢?看来这个嘴馋真厉害啊!)可她还只是个孩子,能有多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善待自己,宽容别人,(答主:希望下次去你家偷东西的时候,你也能这么宽容。)也许,花季的孩子就不会走上绝路。”(答主:什么花季少女?正确的说法应该叫做「小太妹」。不要把这种偷东西的小太妹和温顺善良的乖乖女混为一谈好吗?这会让很多遵纪守法的乖乖女受伤的。)

这条新闻说了到底偷了多少钱:甘肃永昌女孩跳楼事件始末:偷拿巧克力不堪受辱自杀

2月28日下午1时前,女儿赵花离家去学校,下午1时10分许,孩子母亲接到永昌县城华东超市老板打来的电话,电话中说赵花偷拿了超市的巧克力,要求家长前来赔付。赵花的母亲连忙赶往华东超市,因赵花的母亲身上只带了30元钱,而超市要求至少赔付100元,赵花的母亲只好转身去赵花父亲爆米花的摊点上取钱。下午2时20分许,赵花的母亲凑上95元钱给超市赔付并一再交涉。此时,赵花离开了母亲的视线,回到家中不见女儿,赵花的父母和邻近的亲戚开始四处寻找。下午3时许,有人说一个小姑娘从城关镇御山城市广场E座高层上跳下身亡,赵花的母亲赶到事发广场后看到,跳楼身亡的正是自己的女儿赵花。原来赵花趁母亲与超市交涉的时刻,爬上17楼跳下,摔在了裙楼三层的顶部,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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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总结一下:

根据我看到的几条新闻的内容,总结是一个爆米花摊家庭出身的初一小女孩偷东西被抓,超市叫来母亲过来给钱,气急败坏的母亲打了这个小女孩,受不了偷东西被抓、超市方的批评和母亲的殴打等多重打击的初一女孩,在离开超市后马上跳楼自杀了。

到这里,就是一个农民工家庭的一个社会缩影。父母忙于工作,疏于管教,导致孩子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管理方式粗放,不在乎孩子的心理感受,以打骂为主。

之后就是女方家长索赔过程无意中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看到并利用,一开始这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攻击超市,然后就开始摆花圈,接着第二天居然召集了数千人来围攻超市、打砸附近的公***设施、公安干警、警车。(28日女孩死亡,29日死者家属讨说法,并被一些人看到,开始有冲击超市行为,30日上午也只是讨说法,下午数千人召集。)

我觉得,到了后面打砸事件的时候,已经不是那个死者家属能够控制的了,起码死者家属的目的是索赔而不是打砸。

对于这种在短短两天内就召集数千人的能力,我实在是感到震惊,为什么能够召集这么多人?他们为什么敢这么做?这可不是无意识的踩踏事件,也不是起哄般呼喊两声,而是有意识的群体暴力事件。

我觉得,这些人才是这件事的关键人物,超市老板不是,死者家属不是,死者不是,甚至连被打的那个人都不是,这些人背后是什么人?为什么能够影响到这么多事?这才是最关键的!

回到小女孩。

该女生读的是初一,时间是2015年12月28日,也就是说,她才刚上初一没几个月,应该是受到小学的影响更大一些。我觉得,她还算是一个小学生。

小学生受到的影响主要是两个方面:家庭和学校。

学校不用说了,很烂的。在一些民办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能够考六十分以上,就已经是全级前列了,而且,这些试卷难度比公立学校要低一点。

农民工子弟读的学校很烂的,我这里不是鄙视谁,社会实情是这样,你否定这点就是否定现实。

学生不学习,会干什么?不用我说了吧?你们都上过学的。抽烟、喝酒、打架、群殴同学、扒光同学的衣服把她关到宿舍外面、偷东西……

第二个是家庭,其实这个才是最重要的。家庭方面管教得好,农民工子弟学校也是能够正经读书成长的,起码不会去偷蒙拐骗。以这个家庭来说,很明显,该母亲不会管教孩子。

从小女孩角度来看,偷东西被抓,然后被批评教育(是否辱骂很难说,超市工作人员又不是老师,讲话也好听不到哪里去),接着母亲来了还要被打被骂,这样多重打击,自然是心理承受不了了。

从小女孩母亲的角度来看,也很难说,我也不知道她到底关心不关心这个孩子,总之,她家以卖爆米花为生,身上带的钱还不到30元,一下子就要100元,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加上孩子居然偷东西,还被抓……气急败坏之下打孩子,也是正常。

从超市角度来说,也是没错的。超市没有报警,已经很给女孩子面子了,已经很低调了,这种情况一般是直接报警,交给警方处理,然后警方通知女孩学校的校长,校长再通知班主任,然后让这个女孩子受处分、全校通报、或者直接勒令退学。

一些评论傻乎乎地认为超市方没有低调处理,人家已经非常低调了。而且才叫女孩父母赔款赔一百元,不多啦,算是小惩大诫,真正地给面子了,这个小女孩偷的东西怎么看也不止一百元。而且,人家超市老板只要稍微威胁一下通知学校,这个女孩可能会被退学云云,这样一来,这个家长起码也得给几千元以上才能平息超市老板怒火了。

也许有人说超市没有执法权。

我想说超市有叫来警察、通知学校、可能导致小女孩退学的权利,而且超市还要警戒这个小女孩以及其他小孩子,在这个条件下,一百元罚款、叫来家长和批评教育已经是非常友善的做法了。

从不法分子角度……我什么也不知道。

从学校角度,初中学校的责任我也难说,她才上初一不到三个月,九月一号开学,案发是十二月二十八号,受到初中学校的影响未必很大。

当然了,这个小女孩是不是真的是一个乖乖女?如果是一个乖乖女为什么去偷东西?这背后是不是被同学胁迫去做的?也是有必要去挖一挖同学关系的。不过这些事情,随着小女孩的死,只要胁迫小女孩的人不说出来,谁也不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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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强谁有理。

法律不过一把武器,但是这把武器的主人不够强,就等于没用。

这件事情背后没有那么简单,这个小偷的家庭是进城务工人员,没人没钱没势力,你说那些群众是为了这个小偷家庭?我肯定不信。几千个群众,做这么一件违法犯罪的事情,又不能分到钱,为了什么?难道是公平和正义?

这件事中最重要的就是那几千名群众,没有他们,这件事就好办多了。但是这几千名群众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出来做这种事?这点必须搞清楚。

我觉得是超市老板得罪了地头蛇,现在被地头蛇伺机搞大这件事,逼得老板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