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栓绳子犯法吗

犯法。

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栓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具体到昆明

《昆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也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01

不及时清理排泄物 最高罚200元

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犬出户时,必须对犬束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同时,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其中:

(一)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栓养;

(二)携犬外出,为犬只束好犬链,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

(三)不得携犬乘坐公***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好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

违反此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02

逾期不办电子犬证 没收犬只

重点区域内的养犬,应当及时通过“昆明市养犬管理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主动登记犬只相关信息后,按照就近原则到具备犬只疫苗注射资质的动物医院(诊所)注射疫苗,经审核相关资料后办理养犬登记电子犬证。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我们呼吁

爱它

就请为它拴好牵引绳

别让路人因你的疏忽受到伤害

也别让狗狗因你的大意遇到危险

爱护动物

从做一个文明“铲屎官”开始

一起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