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是什么时候独立的?

东帝汶是2002年5月20日正式独立的。

东帝汶独立过程:

东帝汶全称东帝汶民主***和国(英语:Democratic Republic of Timor-Leste)是位于努沙登加拉群岛东端的岛国,包括帝汶岛东部和西部北海岸的欧库西地区以及附近的阿陶罗岛和东端的雅库岛。西与印尼西帝汶相接,南隔帝汶海与澳大利亚相望。

16世纪前,帝汶岛曾先后由以苏门达腊为中心的室利佛逝王国和以爪哇为中心的麻喏巴歇(满者伯夷)王国统治。16世纪初,葡萄牙殖民者入侵帝汶岛。1613年,荷兰势力侵入,于1618年在西帝汶建立基地,排挤葡势力至东部地区。18世纪,英国殖民者曾短暂控制西帝汶。1816年,荷兰恢复对帝汶岛的殖民地位。1859年,葡、荷签订条约,重新瓜分帝汶岛。帝汶岛东部及欧库西归葡,西部并入荷属东印度(今印尼)。1942年日本占领东帝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澳大利亚曾一度负责管理东帝汶,不久后葡恢复对东帝汶的殖民统治,1951年将东帝汶改为葡海外省。1960年,第15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542号决议,宣布东帝汶岛及附属地为"非自治领土",由葡萄牙管理。

1975年葡萄牙政府允许东帝汶举行公民投票,实行民族自决,后东帝汶爆发内战,主张独立的东帝汶独立革命阵线于1975年11月28日单方面宣布东帝汶独立,成立东帝汶民主***和国。同年12月,印尼出兵东帝汶,1976年宣布东帝汶为印尼第27个省,被印度尼西亚吞并。1975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要求印尼撤军,呼吁各国尊重东帝汶的领土完整和人民自决权利。此后联合国大会多次审议东帝汶问题。1982年联大表决通过支持东帝汶人民自决的决议。从1983年至1998年,在联合国秘书长斡旋下,葡萄牙与印尼政府就东帝汶问题进行了十几轮谈判。1998年印尼苏哈托政权下台。1999年1月,印尼总统哈比比同意东帝汶通过全民公决选择自治或脱离印尼。6月11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成立联合国驻东帝汶特派团于8月 30日主持东帝汶全民公决。东帝汶45万登记选民中,约44万人参加了投票,其中78.5%赞成独立。

1999年11月,东帝汶成立具有准内阁、准立法机构性质的全国协商委员会,2000年7月成立首届过渡内阁,2001年8月举行制宪议会选举,9月15日成立制宪议会和第二届过渡内阁,2002年4月举行总统选举,东独立运动领袖沙纳纳·古斯芒当选。2002年 5月 20日,东帝汶民主***和国正式成立。东帝汶民主***和国是本世纪第一个新生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