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会计信息网

上级告下级,真是奇闻。某公司借财政厅行政手段进行行政垄断经营,可耻。2011年继续教育补考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

有关会计从业人员:

综合本网站“网络咨询-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栏目会计人员留言情况,现就留言热点及继续教育补考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当年补考可从“试卷二”或“试卷三”任选其一,任意一卷考试合格即可,60分为合格线。当年补考不另收取补考费用。我市会计网络教育系统,是由政府自行开发、维护的,是集会计人员动态信息采集、跨省调转查询等管理功能的会计综合服务管理系统。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第六条 :“ 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规定,为确保我市会计数字化管理基础的完整、真实, 泉州辖区个别在国家级、省级有关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面授机构或其他经营性网站缴费报名的会计人员,应在本系统补报名,报名时可申请免培免考,并凭其已缴费收据到会计证管辖地财政局确认或免费开通培训、考试。补报名或补考试截止时间至2012年1月31日。

二、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号)第十一条 :“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归口管理的当地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的规定,同时,考虑到我市2008-2010年会计继续教育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集中闭卷形式,为公平服务,维护绝大多数遵守规定的会计人员权益,对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无纸化集中闭卷考试,而参加其他形式考试或事后参加经营性开卷补考者均不予认可。对个别确因客观原因缺考或已参加我市组织的2008年-2010年度考试及补考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于2011年12月至2012年4月21--27日(上班时间)到各级财政会计服务窗口申请补考(2011年当年继续教育考试已合格者应先打印成绩单备存,向会计服务窗口申请取消当年度报名后,方可重新选报补考科目)。补考收取行政成本费10元/人,可点击报名表右下角采用网银支付。考试形式由原集中闭卷改为开卷考试,以60分为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