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韩国电影《辩护人》
2011年的时候我第一次到柏林旅游,记得路过一排大玻璃幕墙,上面写了德国的宪法,跟中国的宪法类似,很多都是“废话”。比如“Die Freiheit der Person ist unverletzlich(人身自由不可侵犯)” “Alle Menschen sind vor dem Gesetz gleich(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类的。
那关于宪法的话其实跟平时生活基本没关系,我后来搬来柏林住,三年了,也再没有路过过那排玻璃幕墙。
但现实有时候略显骨感。
比如刚才“人身自由不可侵犯”后面还有一句“In diese Rechte darf nur auf Grund eines Gesetzes eingegriffen werden.(这个权利只有在触及到相关法律时能被干涉。)”,那么国家如何在“相关法律”的框架下干涉公民的人身自由,干涉到什么程度,那就得看国家的了。比如电影里面当时的军政府的国家安保条例允许根据案情关押嫌疑人50天之久。
这时候宪法出现了,各国的宪法都有“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么一条。所以当看到电影里面宋佑硕质问车东英“你所说的安保条例难道能凌驾于宪法吗?!”时霸道的态度我突然感觉宪法简直是一身无敌防弹衣啊。
电影本身每个观众看了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背景资料网上也很详尽。我想说的是现在知乎上面有一种爱拿影视剧回答严肃问题的趋势,可是影视剧毕竟只是影视剧,它不是历史啊。同样的宋佑硕也不是真的卢武铉,那样就又出了一个“伟大领袖”,世界上不缺“伟大领袖”,缺的是广大尊重并且懂宪法的普通民众。
跳出电影,我不觉得能拍出并且公映这样一部电影的国家是“值得敬佩”的,而应该是“正常”的,拍不出这样的电影,或者即使拍了也无法公映的国家是不正常的。
如果被问到那个问题,我想我的答案也会是:
“我想要宪法赋予我的那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