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二审辩护词
劳荣枝(1974年12月14日-),女,江西九江人,原是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从1996年起与男友法子英,在南昌、广州、合肥等地四处流窜,一***杀害了7人。
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潜逃20年的女逃犯劳荣枝落网;12月5日,厦门市公安局向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移交逃犯劳荣枝,江西警方将劳荣枝押解回南昌;12月12日劳荣枝向公安机关提出,拒绝亲属与南昌警方接触,拒绝家人为其聘请律师,并申请法律援助;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
2020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1日南昌中院依法受理南昌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12月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案宣布择期宣判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1]9月23日,劳荣枝上诉案正式立案。[2]9月28日,劳荣枝家属委托二审辩护律师会见劳荣枝,劳荣枝不同意家属委托律师。2022年4月,“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3]6月,江西高院召开劳荣枝案庭前会议,围绕程序性问题进行。[4]8月20日,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结束,法院择期宣判